各系、部、处、室:
为了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各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学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教师在暑假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工作安排
1.各系部要制定专业课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实施方案,确定2019年度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人员名单,落实好教师实践锻炼企业(实践锻炼的企业以滁州及其周边地区为主)。
2.各系部要严格做好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同时要为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暑期锻炼期间及时宣传报道,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践锻炼情况进行抽查。实践锻炼结束后,企业实践锻炼人员填写《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记录本》一式两份,一份
留存教学系部,一份统一交由组织人事处存档、备案。
3.各系部于7月5日前将《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企业顶岗锻炼登记表》(附件1)盖章后报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并将电子表格发至邮箱:czcy2012@163.com。
4.实践锻炼结束后,各系部对企业实践锻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附件2)9月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盖章、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附件1: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企业顶岗锻炼登记表.xls
附件2: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记录本.pdf
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