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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信息来源:王定文     

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校政人事〔2020〕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现就“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学校“双师型”教师,于2020年12月25日下班前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 “双师型”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教学系部推荐。教学系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20年12月31日下班前,将《“双师型”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教师提交的《 “双师型”教师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跃老师,电子稿发陈老师OA邮箱。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完成认定。

  (四)公示

  “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处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严格按照《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开展认定工作,保证认定质量,做到宁缺毋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认定程序,做到阳光操作,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切实把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