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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理石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信息来源:范铭祥     

  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本着公开、公平,择优选择的原则,我校对大理石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工期要求:10天。

  3、项目名称:大理石加工项目。

  4、工程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内。

  5、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施工内容、方案及要求:

  (1)黑色大理石加工,约800㎡,采取火烧方式,防滑效果明显(以样品为准);

  (2)更换黑、灰色大理石约10㎡;

  (3)维修雨水井1处。

  (4)施工要求

  ①加工质量符合学校样品要求;

  ②规范施工,场地设有安全防护,其安全责任自负;

  ③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④施工场地卫生打扫干净。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从事大理石加工。

  三、报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总报和分项价格,

  2、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税金等,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为4.8万元 ,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

  开标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222室,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5、报价提供样品,黑色,不小于20×20×厚3cm。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0.2万元人民币(现金),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六、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二)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函、授权书,无盖章、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的;

  (三)评标细则

  1、有效报价为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报价的总价最低为中标人,

  3、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当时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4、若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改为竞争性报价或谈判;

  七、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实际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    

  2、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款。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学校将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工程量、损坏维修状况进行查看、分析、计算,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报价人未报名登记和踏勘现场的,不接受报价,报名踏勘现场时间2021年3月11日16时前,联系人,李老师13965990633。

  4、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

  1、我方己认真阅读《大理石加工项目招标公示》,并认可所有条款,决定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参加报价。

  2、分项报价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1

  

 

  大理石加工

  

 

  800㎡

  

 

  

 

  

 

  2

  

 

  更换大理石(60×60×3cm)

  

 

  10㎡

  

 

  

 

  

 

  3

  

 

  维修雨水井

  

 

  1处

  

 

  

 

  

 

  4

  

 

  合             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时间,认真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确保安全,其责任自负,不转包。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理石加工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合同协议书(样本)

  发包人(全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理石加工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理石加工项目。

  2.工程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3.工程内容、方案及要求:

  (1)黑色大理石加工,约800㎡(约2222块),采取火烧方式,防滑效果明显(以样品为准);

  (2)更换黑、灰色大理石约8㎡;

  (3)维修雨水井1处。

  (4)施工要求

  ①加工质量符合学校使用要求;

  ②规范施工,场地设有安全防护,其安全责任自负;

  ③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④施工场地卫生打扫干净。

  二、合同工期

  工期:10个日历天,自2021年月日至月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

  2、结算方式:实际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

  3、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款。

  五、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业主代表:李培国13965990633。

  六、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完成工程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不转包。

  3、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1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