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本着公开、公平,择优选择的原则,我校对大理石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工期要求:10天。
3、项目名称:大理石加工项目。
4、工程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内。
5、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施工内容、方案及要求:
(1)黑色大理石加工,约800㎡,采取火烧方式,防滑效果明显(以样品为准);
(2)更换黑、灰色大理石约10㎡;
(3)维修雨水井1处。
(4)施工要求
①加工质量符合学校样品要求;
②规范施工,场地设有安全防护,其安全责任自负;
③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④施工场地卫生打扫干净。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从事大理石加工。
三、报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总报和分项价格,
2、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税金等,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为4.8万元 ,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
开标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222室,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5、报价提供样品,黑色,不小于20×20×厚3cm。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0.2万元人民币(现金),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六、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二)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函、授权书,无盖章、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的;
(三)评标细则
1、有效报价为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报价的总价最低为中标人,
3、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当时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4、若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改为竞争性报价或谈判;
七、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实际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
2、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款。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学校将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工程量、损坏维修状况进行查看、分析、计算,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报价人未报名登记和踏勘现场的,不接受报价,报名踏勘现场时间2021年3月11日16时前,联系人,李老师13965990633。
4、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
1、我方己认真阅读《大理石加工项目招标公示》,并认可所有条款,决定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参加报价。
2、分项报价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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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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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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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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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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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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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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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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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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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大理石(60×60×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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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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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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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雨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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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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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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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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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时间,认真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确保安全,其责任自负,不转包。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理石加工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合同协议书(样本)
发包人(全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理石加工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理石加工项目。
2.工程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3.工程内容、方案及要求:
(1)黑色大理石加工,约800㎡(约2222块),采取火烧方式,防滑效果明显(以样品为准);
(2)更换黑、灰色大理石约8㎡;
(3)维修雨水井1处。
(4)施工要求
①加工质量符合学校使用要求;
②规范施工,场地设有安全防护,其安全责任自负;
③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④施工场地卫生打扫干净。
二、合同工期
工期:10个日历天,自2021年月日至月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
2、结算方式:实际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
3、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款。
五、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业主代表:李培国13965990633。
六、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完成工程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不转包。
3、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1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