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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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中职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信息来源:王定文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22号)文件精神及市教育体育局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0年度中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项目。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紧缺领域专业技能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所教(学)专业与培训专业(大类)相符,现正从事教育教学的在职教师。

  2.“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的专业带头人。

  3.“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线骨千教师、实习指导课教师等,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所教(学)专业与培训专业(大类)相符,现正从事教育教学的在职教师。

  4.“1+X’证书师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我省前三批部分“1+X”证书制度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遴选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所教(学)专业与培训专业(大类)相符,现正从事教育教学的在职教师。

  5.“管理类专题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二、遴选报名

  我校2020年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系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并于4月1日前将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签字盖章后反馈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老师处。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参训教师登录登录国家级师资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址(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三、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等由培训机构通知,详见“培训管理系统”、培训基地网站和有关院校网站等。

    四、有关要求

  请各系部按照参训要求遴选符合条件教师参训,并做好培训报名的指导工作。参训教师应按照培训机构的要求积极参训,遵守相应培训制度,并在培训结束后填写《教师外出培训记录表》(附件3)上交组织人事处存档。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187996

    邮 箱:czcy2012@163.com

  组织人事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