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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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监控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5-10     信息来源:     

 

1、学校保卫处负责总监控室的管理工作。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设备损坏及时组织维修,所有人员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3、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通风换气良好,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做好防火防触电工作。

5、有关工作人员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因案件需要调看录像资料需履行审批手续,管理人员要建立监控档案和有关记录。

6、学生调看录像程序:学生因个人物品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要申请调看录像,应填写《监控调看申请单(一)》,班主任、系部领导签字认可,交保卫处陈老师。

各部门及教职工调看录像程序:因工作原因需要调看录像的,应填写《监控调看申请单(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保卫处陈老师安排(申请单到保卫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