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通知
校务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稿:王欢 审核人:施亮发布时间:2021-12-24 阅读次数:1323

各系、部、处、室: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国内多地发生关联疫情,加上冬季因素的叠加影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严格校门出入管理。师生员工和校内各类服务人员有序进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人员,需提前与校内接访者取得联系,经保卫处同意后,有序进入学校。教职员工车辆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施工、送货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安全保卫处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外卖人员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校门值班制度。保卫处要制定具体的进校程序。

2.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校内举办的各类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赛事、活动等。如确需举办的,主办部门需向校防疫办进行书面报告,提交详细的防控方案,经校防疫办和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

3.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离滁,如确需离滁,须履行报备手续。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防疫办报告,并妥善处置。校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要加强全校师生的登记摸排工作,密切关注师生动态。

4.学校外聘教师、各类短期培训人员、驾校学员、校内保卫、保洁、餐饮等各类外包企业、校企合作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全覆盖。校保卫处、教务处、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总务处、招生就业处、实训中心、各系部等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对各类人员的日常监管。

5.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实训室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定期通风换气。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加强食材采购、存储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不得采购海外冷鲜食品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材。

6.严格校园车辆管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在校内随意行驶,停放。

7.学校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职尽责。校防疫办会同校纪检监察室对全校防疫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整改,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