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质量要求
1、工程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门口。
2、工程内容:学校大门处绿化带开通右侧车行道、原交通驾校北侧大门绿化带恢复。
3、工作内容:
(1)、大门处绿化带开通右侧车行道:
①、路面总面积约50平方米。
②、路缘石拆除、路床基础土方开挖及外运、做基础垫层、混凝土基面、沥青面层、路缘石修复与补齐(原路缘石拆除后如无损坏可继续使用)。
③、安全防护。
(2)、原交通驾校北侧大门绿化带恢复:
①、沥青与其下的混凝土地面拆除、外运,约360M2。
②、大门两侧挡土墙拆除、外运。
③、自动伸缩门处挡土墙砌筑,长度约为14 M。
④、原路面下水及电缆井等升高。
⑤、种植土回填。
⑥、安全防护。
4、计划工期: 15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施工方法及要求:
(1)大门处绿化带开通右侧车行道:
①. 开挖路床基础应整平、压实。
②.10cm厚碎石垫层,30cm厚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标准C30。沥青面层:5cmAC20+4cmAC13。
③.路缘石材质同原路面路缘石。
④.清理路面、打扫卫生;地下管线的保护,如损坏,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恢复费用及相关后果。
(2)原交通驾校北侧大门绿化带恢复:
①地面需拆除至泥土层。
②新砌挡土墙以回填土高度为准,并确保下雨时泥土不流入校园。
③种植土回填高度与原大门两侧土方一致。
④.清理路面、打扫卫生;地下管线的保护,如损坏,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恢复费用及相关后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方法、时间及要求
1、参加投标报价为包死价,包含材料、安装、运输、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无重大变更,总价不变。
2、本次工程最高限价为60000元,超出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3、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4月13日
4、开标时间:2015年 4月14 日上午10:00
5、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二楼总务处。
联系电话:13866520520,汪老师;13965990633,李老师
四、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资料原件在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
需提供的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或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评标办法
有效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中标办法。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如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如不中标则当场退还。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果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校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2015年4月3日
1、封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2、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我方己经认真阅读《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绿化带开通车行道、原北侧大门处绿化带恢复工程等招标公告》,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投标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认真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所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地 址:
电 话: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报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绿化带开通车行道、原北侧大门处绿化带恢复工程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nbs, , , p;
4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 。
4.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工期奖罚:每提前或延误工期一天,对等奖罚100元。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