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节学校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星期三),学校放假1天。4月4日(周二)晚住校生不上晚自习,4月5日(周三)晚住校生正常上晚自习。
二、工作要求
1.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记录,确保信息通畅。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初步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防诈骗、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3. 认真做好安保工作。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学生处、保卫处要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门卫管理、宿舍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 放假期间,总务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关注校园食品安全。
5. 放假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离开滁城须向校主要领导报告。
6. 倡导文明祭扫,树立文明新风。学校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节俭文明意识,倡导绿色祭扫,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