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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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的温馨提示

发稿:王欢 审核人:张梅发布时间:2023-05-25

                                                             各位教职工、同学及其他交通参与者:

为了保证各位教职工、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排除校内交通安全隐患,特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依照学校校园交通管理的规定,机动车辆在校区道路行驶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5公里,禁止鸣笛;

二、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驾驶人在校内行驶,特别是通过交岔路口、弯道、减速带等重要点位时,控制合理车速,遇到行人主动减速、避让;

三、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校内外行驶时,应当安装车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与机动车抢道;严禁违规载人、载物;

四、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滑行工具,不得在校园道路上行驶;

五、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尽量靠右行走;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不在行走时只看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而不看道路;不得抢道;

六、停车时依规有序停车入位,以免影响校园整体环境氛围。

各位教职工、同学及其他交通参与者: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齐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交通安全文明、道路畅通的校园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