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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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廉洁从教制度

发稿: 审核人:发布时间:2016-05-30 阅读次数:121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廉洁从教制度。

一、目的意义

通过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教、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以廉为荣的校园风尚,开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新局面。

    二、实施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实施途径:

1、成立学校廉洁从教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形成以“校长室―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廉洁教育网络。使廉洁从教工作能自主运转、长久运转,形成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准乱定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

     (6)不准学校财会人员公款私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

     (7)不准违规用公款搞滥发钱物,私人接待;

 

     五、实施中注意事项:

   (1)全校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从政、勤俭办学”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 “扬清正廉洁之风、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2)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体系之中,与学校德育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3)与校务公开相结合。将涉及教师、学生、家长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4)与师德师风相结合。将廉洁从教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并将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提拔任用,职务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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