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
2017年11月,滁州市作风建设检查组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滁州市艺术学校校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日饮酒有关问题线索。市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线索排查会,按程序启动核查工作。
【调查情况】
经调查,滁州市艺术学校校长办公室面积46平方米,办公用房超标事实存在;2006年10月至2016年8月期间,滁州市艺校违反财经纪律,聘用无资质会计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属实;2017年11月7日,滁州市艺校校长午饭期间独自一人饮酒,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问题属实。
【处理情况】
最终,该校校长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财经纪律聘用无资质会计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纪行为受到诫勉谈话、免去滁州艺校校长职务处分。
【违纪者说】
“这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后悔、自责、反省中度过,翻来覆去在想,自己为什么会犯下这些错误,甚至是低级的错误?不管是办公用房超标,乱发津补贴,还是工作日午间饮酒,这些我都做错了,是自己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带来思想上的松懈,导致自由散漫,责任心缺失,才造成工作上的一系列过失和错误。”受到处分后,该校校长悔恨不已。
【执纪者说】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一而再再而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究其原因是侥幸心理作祟,把禁令当耳旁风,最终触碰红线。徒法不足以自行,纪委作为维护党的纪律专责机关,必须要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惩处,尤其在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最终必受党纪惩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