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健全监督体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今年以来,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334件,增长17.8%,立案345件,给与党纪政务处分3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51人,一般干部42人,其他人员25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2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50人次,占69.2%;第二种形态278人次,占22.6%;第三种形态58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43人次,占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