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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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技师学校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稿:监察室 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09-30 阅读次数:1307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负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4.负责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负责检查、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并依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7.负责开展专项监察,在招生招聘、干部选拔、招标采购、职称评聘等重要工作中进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8.负责研究制定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9.负责指导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10.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