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主持学校纪委工作,落实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
2.研究、部署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召开纪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讨论或决定学校纪委重要工作及相关事宜。
3.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部署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
5. 负责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
6.负责处理全校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重要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7.对校管干部开展例行谈话、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
8.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状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9.代表学校纪委会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10. 负责处理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