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
纪委工作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纪委学习制度

发稿:监察室 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10-10 阅读次数:1317

为了加强我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实现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我校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断及指示精神。通过加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内容

1.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党的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将其运用到工作全过程。

2.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访处理、纪律审查、工作调研、档案管理等知识。
    三、学习组织方式

1.纪委学习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成员的学习,业务学习会由监察室统筹安排。  

2.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可举行学习扩大会议,吸收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讨论。

3.纪委学习以自学和集中研讨为基本形式,业务学习会每月安排1次。全校纪检监察(扩大)专题学习会,每学期组织一次。

四、学习要求

1.为保证学习时间,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要按照要求参加学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要提前一天请假。    

2.要加强对学习的规范化管理。要有学习安排,每次学习讨论要签到,要有记录,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