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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发稿:办公室 审核人:发布时间:2017-03-16 阅读次数:1470

为全面实施《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与基础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新高度,主要指标全面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教育民生水平取得新进展,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明显缩小;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迈出关键步伐;教育布局结构实现新优化,服务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教育发展环境实现新改善,改革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五年来,共为社会培养了中等以上人才551.6万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2.3年提高到13.3年,我省教育事业水平已进入全国中上行列,超出“十二五”规划中设定的“位于中部前列的目标”。更加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已经建立、更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正在形成、初步构建了具有安徽特色的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质量实现新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为提升劳动力素质、改善劳动力结构、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了重大贡献。

专栏1“十二五时期安徽省教育事业主要成就

指标

单位

2010

2015

2015年比

2010年提高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万人

100.8

185.7

84.9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48.5

80.1

31.6

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入学率

%

99.9

99.9

始终保持在99以上

义务教育巩固率

%

88.8

93

4.2

高中阶段教育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76.2

96.8

20.6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80

92

12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

万人

155

195

40

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万人

93.9

113.1

19.2

其中:研究生

万人

3.9

5.0

1.1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24.3

40.6

16.3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总数

万人

58.2

62.4

4.2

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

99.9

100.0

0.1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

98.6

99.9

1.3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

93.2

98.1

4.9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及实习指导课教师比例

%

42.4

69.4

27.0

普通高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比例

%

52.8

66.9

14.1

人力资源开发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9.4

9.8

0.4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2.3

13.3

1

(二)“十三五”期间安徽省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省将进入人均GDP达到6000-10000美元的发展新阶段,经济发展的方式、动力、结构和形态都将发生深刻变化,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

新理念指明了新方向。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为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坚持创新发展,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教育观念、体制机制、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坚持协调发展,要求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学校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要求以人为本,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培养师生绿色生态观念,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坚持开放发展,要求激发教育活力,向系统内部开放,向社会开放,向国际开放,实现教育发展内外联动。坚持共享发展,要求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更好更公平的教育。重视发展继续教育,使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新战略拓展了新空间。新常态下“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必将在规模速度、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等方面,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形成积极推动作用,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都需要对教育布局和结构进行深度调整。“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也为推进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创造了条件。

新科技催生了新动能。当前,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国制造2025等新概念不断涌现,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成为未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对人的知识、能力、素质提出新要求,为教育深度参与科技创新提供了新机遇。同时,互联网时代全面到来,信息化的广泛应用也必将改变现行的教育模式、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将有力助推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形势需要新探索。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办学综合实力,培养学生成长成才能力,增强社会贡献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必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满足各类型、各年龄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要求教育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不断创新教育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学校现代治理结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些新的形势,需要我们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改革探索。

新形势下,安徽省教育事业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存在诸多挑战。人民群众对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水平的教育需求与教育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教育优质资源的供给能力仍然不足;国家和经济社会对创新创业人才及创新引领的需求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对滞后、教育创新引领能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配置不能适应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人口结构深度变化的新形势高等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能力不足;教育体制机制和学校治理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治理体系仍需完善教育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落实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制造强省、科教大省、技工大省奠定坚实基础,为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本开发,超前规划,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首要任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坚持服务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教育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养急需人才,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为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实施破解发展难题,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

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不断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广泛借鉴吸收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统筹利用国际国内教育资源,以改革开放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现代国民教育,力争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总体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推动我省建成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大省,力争实现向教育强省的跨越,推动实现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跨越。

——形成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到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

——形成更加公平的国民教育。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显著缩小,全面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并向优质均衡迈进。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障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实施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形成更具活力的现代教育。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深化,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消除,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初步构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开放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形成更加完善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专栏2 安徽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20

指标属性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0

预期性

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入学率

%

99以上

约束性

义务教育巩固率

%

95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2以上

约束性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50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8

预期性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3.5以上

约束性

(四)主题主线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个发展主题,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必须把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发展主线,坚持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上水平,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倾斜,精准帮扶困难群体,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覆盖面和教育水平;坚持需求导向,加快发展具有安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坚持高等教育科学定位、分类发展,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现代产业急需人才,整体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带动教育教学模式和教育治理方式的变革,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坚持用改革的方法优化供给结构,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拓展教育新形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提高教育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整体提升教育的适应性、贡献度和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到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在校学生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不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系统推进课程改革和材料建设,建立完善大中小学幼儿园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充分开发应用每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和功能。广泛运用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和组织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自我教育。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对待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广泛聘请各行各业模范人物、优秀家长到校作专题报告,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兼职教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以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健全大中小学健康体检制度。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普及青少年足球推进中小学运动设施建设,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习惯和运动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更加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课堂教学的关键环节,丰富实践育人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化书本知识的认识。改革课程设置和内容,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构建学生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学生志愿服务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工程实践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努力形成体系开放、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增强学生诚信与社会责任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类育相关课程,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加大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治理,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发掘教材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元素,结合不同学科教材的特点,有意识地抓好课堂教学的思想渗透,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功能,通过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加强青少年责任感的培养,让学生通过了解社会,了解祖国,增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建立健全校内外志愿者活动、三下乡等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意识。鼓励大学生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国情、省情、社情、民情,增进知识才干和实际工作能力。

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和文化自信。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加强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推动文化育人。改革美育教学,加大传统文化、艺术类课程开设,建设一批具有安徽艺术特色的徽文化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设融合传统与现代艺术、民间与民族艺术的新型艺术教育。推动高雅艺术、具有安徽特色的民间艺术、优秀影视作品进校园。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文化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

加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等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教育全过程,引导和增强学生树立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与能力。广泛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的校本课程和教材,建立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加强资源环境的国情与省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节水、节电、节粮等教育活动,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节约知识与技能,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普及现代国民教育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化水平。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坚持公办民办并举,重点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原则,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毛入园率。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到2020年,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开展科学保教,消除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消除各类看护点。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适应加快推进城镇化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按照方便学生上学、不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救助帮扶等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民族乡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扩大中小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改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切实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快研究制定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措施。推进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新建、改扩建一批办学条件达标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增加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推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规模,着力扩大优质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层次教育愿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重点高校优质生源计划,争取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鼓励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扩大在皖招生规模。组织实施好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努力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拓展招生对象、扩大招生规模。

(三)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省级统筹,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活力为主线,开放合作为前提,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评价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人才培养体制、人事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教学改革为核心,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根本,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编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小班化”教学,推进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继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保教模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坚持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开展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探索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促进文理交融。推动高校建立完善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常态机制。完善课程设置,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加强课程建设与改革,建立支持和奖励机制,激励教师及时将最新科学成果、企业先进技术等转化为教学内容。推进教学评价机制及学生考核机制改革。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式培养模式,推进“双导师”制和产学研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增强研究生课程的系统性和前沿性,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全面实行学区制,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80%;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考试政策措施。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完善高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改革,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在大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开发。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学生评价方式,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鼓励学校、企业共建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将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就业创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提高高等学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统筹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以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为重点,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建设与改革并重,通过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高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路径。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开放竞争、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现有基础、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办学综合竞争力等,确定和调整重点建设高校范围。实行资金动态调整,激发学校办学内在活力,形成良性、有序竞争的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格局。

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落实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差别化扶持和规范管理政策体系,破解民办学校法人性质不明确,产权归属不清晰、扶持政策难落实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助学贷款、捐资激励等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推动民办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财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优化民办教育资源,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化解部分民办学校办学的困境,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拓展社会参与教育发展的渠道和范围。建立更加透明的教育行业准入标准,强化监测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途径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高校创新人才队伍、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竞争实力,提高创新能力。扩大高校科研决策权、人财物支配权、科研成果处置权,实施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调动创新积极性。深化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激发科研活力。推进高校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积极拓展高校的生产性功能。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大学生休学创业,推动政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实施计划。加强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高端智库,推动优秀文化传承创新。鼓励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建立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平台、创客空间,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推进教育结构调整

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区域间、区域内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皖北、大别山等地区倾斜。加大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职业教育扶持力度,提高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大网络课程等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推行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学分互认。建立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教育帮扶政策,通过区域间、校际间等多类别和途径的帮扶,促进安徽教育的整体提升。

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农村学校规划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科学统筹和合理使用农村中小学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托幼机构。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拓展结对帮扶途径,形成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稳定的共建机制,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强化省、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扩大市级政府统筹权。调整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和功能,整合区域内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创新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机制,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职业教育示范基地。积极鼓励发展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主动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培育并形成一批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群。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大力推进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皖北职教园区建设。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应用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立交桥,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建立学籍转换、学分累计与学习成果互认制度,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相互融通,形成更加灵活、开放、多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根据不同学校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办学标准,实施分类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和调整资源配置,实施分类管理、指导和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多元发展、特色办学。加快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分类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使其在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创新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形成较强特色和竞争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同类高校和学科建立联盟、合作共赢,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错位发展、办出特色。

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把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政府建立跨部门终身教育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政策研究和宏观管理。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教育机构和学习者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终身教育的格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高老年教育覆盖面和老年人口参与教育活动的比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加快建立以开放大学、学校继续教育机构、社会非学历教育机构、老年教育机构、社区教育中心、市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乡镇成人文化培训学校等学习型组织为主体的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创造良好条件。联合高等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整合资源,建立资源丰富、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和安徽开放大学建设。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的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构建继续教育公共支持服务体系,为安徽省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构建提供有力支撑。

(五)全面提高教育开放与合作水平

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形成重点推进、合作共赢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实施留学安徽项目,改进和完善出国留学机制,扩大我省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规模。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中德、中俄教育合作。加强中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与国外学校间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互换和学位互授联授,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加强合作办学管理,支持我省高校与境外大学合作举办高水平大学或中外合作教育项目(机构),组织实施一批培养国内和我省急需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办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和中华文化、徽文化传播。

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区域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打造区域教育对外开放特色。不断深化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等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共建一批高端合作项目,加快与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进程,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开放促发展。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师资与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各类学校(机构)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同质同类高校学分互认、共建实验实训基地、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等方面加强合作。

推进合作办学。鼓励同区域高校、同类高校之间以及高校与企业之间,创新合作模式,共享师资、设备、图书等教学资源,共建学科专业,共同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质量人才。积极鼓励并推进多形式、多类别的校际合作,探索合作培养、交叉培养学生的路径和体制。推行跨校选课和选修专业,教师互聘和专业互补。组建和推进同类学校教育联盟发展。创新校企合作的机制,整合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资源,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重视与区域社会及行业企业合作育人,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特别是实训特色教材。鼓励高校和企业合作建设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立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之间专家学者互派、互访机制,积极鼓励支持高校从企业、社会直接或柔性引进高层次“双师型”人才。

提高教育开放合作水平。在确保校园安全和教学活动开展的前提下,由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资源对社会的开放度。高等院校加大与所在地在教育、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共建共用,对社会开放实验、检测设施设备,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地方的教育、文化和科技中心。开展多渠道的文化交流,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拓展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加强校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走出校园提供多样化的社会实践实训场所。

(六)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把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作为“十三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与重中之重,对接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幼儿园实现基本覆盖,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高,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培训要求。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大力开展面向贫困户的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致富能力。选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校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支持高校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推广实用技术,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鼓励高校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免除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实行应助尽助。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均衡发展机制,制定区域内城乡统一的教师配置、办学条件标准。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动县域内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和教育装备资源。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广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式,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提升乡村及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到2020年,全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地区实现城市市域内均衡发展。促进优质发展。加快实现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推进义务教育创优提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探索综合高中、特色高中、“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等多种模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设。推进普通高中培养模式多样化,开齐开足选修课,增强学生的选择性。积极探索在普通高中开设以拓展知识、提高兴趣、加强试验等为主的大学先修课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办好特殊教育。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巩固民族乡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民族乡、村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积极改善确需保留的民族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援疆、援藏工作,办好内地新疆班、西藏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口支援任务。

保障困难群体教育权利。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重点完善幼儿园和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建立以学籍为基础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人口、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精准识别资助对象,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工作,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实行更加人性化、精细化的服务政策。推动贫困地区学校校长、教师对口帮扶校内农村留守儿童,让每一个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都有对口帮扶人。强化家庭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就业状况对人才培养的反馈机制。打造互联互通、线上线下的服务模式,实现就业政策的精准宣传,供求信息的精准推送、职业发展和创业实践的精准指导。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参加特岗教师、选聘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对困难大学生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开展专场招聘,精准帮扶。

(七)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完善制度环境。完善教育资源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形成公开有序的市场环境,培育社会化的资源服务市场,逐步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新业态管理规范,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出台教育数据管理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教育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机制,确保网络安全与教育资源内容安全。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加快在线课堂建设步伐,实现全省教学点全覆盖。全面完成基础教育“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开发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建成教学资源平台、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等综合资源平台。依托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提升和整合全省高校各类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安徽教育科研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新一代普通高校校园网络系统、云计算云存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校园信息化标准体系等系统的建设,构建高校科研开放共享的知识环境,建立基于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科研协作平台。推动“无线校园”建设。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建设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优质在线课程,支持名师名课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大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学生信息素养。利用空中在线课堂、慕课、翻转课堂等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学模式和形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深入开展信息化背景下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学习新模式,将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引导学校与教师依托“网络学习空间”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开展综合评价。提高实践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推进继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加快发展现代网络远程教育。

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全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教育管理模式转变,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推进资源普遍开放共享,加快推动教育服务模式的变革,提高教育管理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全省教育大数据平台,深化信息技术在学校办学、政府管理、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增强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八)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切实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建立教师诚信管理体系,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等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完善教师培养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它院校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整合县级教师培训资源,建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加大乡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高等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计划”。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培养造就一批名师。加大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采取特殊支持政策,对优秀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高层次拔尖人才。

吸引一流人才从教。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倾斜政策,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服务的学费补偿政策,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吸引优秀毕业生从教。大力引进企业一流人才,允许高校和职业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兼职任教。加快建设高校一流学科领军人才的队伍。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教师流动机制,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培养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加大重点高校、人文社科领域和青年人才支持力度。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引才配套政策,解决引进人才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问题。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及标准,落实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确定各类教育编制总量,建立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村小教学点采取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以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及时补足配齐教师。拓宽乡村教师来源,本土化定向培养“一专多能型的全科型”乡村教师,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村小、教学点任教。探索建立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职服务期制度,将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经历作为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制度,着力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新入职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推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解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短缺问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政策,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根据职业特点核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健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会议等制度。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步伐。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开展中小学“江淮名师”、“江淮好校长”评选表彰工作,奖励在一线作出显著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打造安徽教育品牌。

(九)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行政“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保留的教育行政审批项目,简化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强化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强化服务功能。强化政府服务,努力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专业性指导和服务,重点加强教学指导服务、教师培训服务、基建保障服务、校园安全纠纷调处服务、就业信息服务、质量检测评估诊断、教育涉外机构信息服务、教育教学基本资源服务等,积极探索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的新途径、新方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对重大教育决策的意见建议。

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积极推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教育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法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机制。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以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能力。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支持体系。着力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大力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依章程自主办学。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

构建教育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完善督政、督学、评测监测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对市、县政府以及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与督导评估。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结果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标准,建立和实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大力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估。推进督导创新,探索购买专业评价服务、跨地区督导合作等工作模式,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逐步实现精准化督导。强化社会监督评价。完善学校各类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推动建立政府、学校、第三方相结合的教育政策评价制度。

建设平安校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学校危旧房改造,推进薄弱学校建设,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抓好学生餐饮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抓好学生身心安全,注重传染病和心理疾病预防。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抓好校园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营造健康的教育发展环境。加强师生安全及生命教育,提高预防火灾、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弘扬法治观念,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杜绝伤害学生事件发生,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明晰政治责任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在机关和高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实处。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联系指导,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视和督查,强化对重点问题的研究和党内情况通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审编、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业务工作中,把握正确方向,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认真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以落实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立足思想建党,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经常性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制度治党,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等规范制度,把制度规范覆盖到基层党组建设的神经末梢。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学校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推进我省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领导指导责任,加强基础保障,确保我省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完善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教育家、政治家的要求,努力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打造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正风肃纪,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尊崇《党章》为核心,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四、教育改革与重大工程

(一)教育改革

按照教育综合改革总体要求,立足安徽现实,着眼未来发展,着力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生机活力和综合实力。

专栏3 教育改革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管办评分离。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编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筹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督导。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立德树人长效机制,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形成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体系开放、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形式,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形成以质量和特色为核心的多元化学校评价新机制。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稳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改革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制度和研究生招考办法,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完善现代大学制度,高等学校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推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代会、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健全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行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激励与评价制度改革,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完善人才和团队引进机制。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优化高校岗位结构比例,扩大高校岗位设置自主权,无障碍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聘任自主权,在额定编制内自主聘任教师。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专业化。

(二)重大工程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完善体制机制,着眼于提高教育质量,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建设工程。

专栏4 重大工程

◆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加强学校实践教育条件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实践课程、教材、教学计划、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开发多媒体课程、电子书和动画等德育资源,通过校园网站和社会互联网平台广为传播。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提升和学校美育提升。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审和使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重点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者培养工程。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学生体魄强健工程。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和学生体检结果的大数据管理。组建学生体育竞赛联盟,建设常态化校园体育四级联赛机制;大力发展校园足球,依托高等学校,重点建设3所足球学院;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考核、评估、约谈、问责制度。

◆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实施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园)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障教育设施配套,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保障学校设施设备全面达标。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提升城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到2018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

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各类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重点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20所示范(骨干)高职高专院校、500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和500个开放共享型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00个省级“名师工作坊”等。服务我省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一批示范职教集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支持皖北地区建好职教园区。促进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和资源整合。

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工程。重点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重点支持合肥工业大学以及具备条件的省属高校建设一批一流学科。

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建设8所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学科专业,建设10所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20所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产教融合型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学科专业。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在合肥学院建设向应用型转变的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立足安徽、辐射中西部。

创新创业教育工程。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在学校周边或校内通过与政府、企业合作方式建立创客中心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教师攻坚计划。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型”教师,实现教学点一校一全科教师;继续实施年均3000名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将全省乡村教师轮训一遍,其中省级培训乡村骨干教师1.8万人。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现乡镇教师工作补贴全覆盖。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实施教育名师培养项目。完善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培养机制。实施职业学校“领雁工程”,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等学校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深入推进“教学名师特支计划”、“安徽省高职高专带头人培养计划”等人才项目,重点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教学科研骨干。

“互联网+教育”推进工程。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安徽网络继续教育园区建设。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在线教育。构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互联互通的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建立省级教育资源平台和教育管理平台,为师生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为管理决策和公众需求提供高效服务,推动全省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管理现代化。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开放共享。

教育精准扶贫工程。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拓宽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支持贫困地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配备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让贫困地区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收到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实现教育对口支援对口全覆盖。构建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多渠道培训体系,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社会急需,行业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多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积极申报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构成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全面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

◆高等学校智库建设工程。统筹规划高校各类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项目设置,建立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高校智库。深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综合改革,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和地方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建立资政研究核心人才库,培养一批复合型智库人才和资政研究团队。拓展成果应用渠道,支持高校举办高层智库论坛,打造智库成果发布品牌。

◆学分银行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完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探索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搭建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的记录与认证平台。为社会每一位学习者提供能够记录、存储自己的学习经历和成果的个人学习账号,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算,使其在各个阶段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学分得到积累或转换。被认定的学分,可累计作为获取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凭证。

◆继续教育推进工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为进城定居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现代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推进实施农民继续教育,支持农民通过半工半读方式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建立面向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资助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

◆新兴学科专业集群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集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科研创新、科技服务与一体的专业集群,校企联合开发课程和教学资源、联合培养培训师资队伍,共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加快信息技术、信用管理、智能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学科专业集群人才培养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五、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提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与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大教育投入

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法定要求。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标准和教学基本需要,全面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政状况、办学需求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到市、县(区)的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把教育投入增长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考核。

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规定程序动态调整的机制。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省级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积极引导社会投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采取划拨土地、税收减免、金融扶持和政府奖励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拓宽教育投资来源渠道。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对个人和企业捐赠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科学理财,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教育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实行重大项目立项评估和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经费分配和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逐步建立规划实施评估结果的反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区各单位在规划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实施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