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节水工程
招 标 文 件
(自行公开招标)
招 标 人: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21年11月
招标文件目录
A、招标公告……………………………………………………………………3
B、投标须知前附表……………………………………………………………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6
1、总 则………………………………………………………………………6
2、招标文件……………………………………………………………………7
3、投标文件的编制……………………………………………………………8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0
5、开标、评标、定标 ………………………………………………………11
6、合同授予 …………………………………………………………………12
第二章 评标办法 ………………………………………………………… 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8
1、协议书格式 ……………………………………………………………… 19
2、通用条款 ………………………………………………………………… 20
3、专用条款 ………………………………………………………………… 21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 2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26
2、诚信投标承诺书……………………………………………………………27
3、投标函 …………………………………………………………………… 29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30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31
A、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节水工程 |
招标单位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招标方式 | 自行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须具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水电暖气配套工程施工等类似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工 期 | 不高于 20 个日历天。 |
项目概算 | 约7.7万元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813 |
信 息 内 容 |
项目概况: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节水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前将疑问发至236893910@qq.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予以回复。 |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自行下载。 |
招标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81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王友存、张朝阳 联系电话:13965990633 联系电话:133292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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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节水工程 建设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
3 | 工期要求 | 不高于 20 个日历天。 |
4 | 质量标准 |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5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须具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水电配套工程施工等类似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
7 | 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36893910@qq.com,招标人将在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8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数额: 1000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
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现金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5% 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中标后由招标单位通知 开户行:中标后由招标单位通知 账 号:中标后由招标单位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后合同签订前3日内缴纳 退还时间: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
10 | 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77009.08元。 发布媒介: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 |
1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813 |
12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813 |
13 | 中标价 | 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中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
14 | 评标委员会及组建 | 由招标人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
15 | 相关费用 |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2000元,项目评审费用(另计,以实际发生为准,无发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1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17 | 其它 | 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
18 | 到会审核要求 |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递交 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审 查,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审查。不能通过的,视为审查不合格。(请潜在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带好口罩、做好自我 防护)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节水工程
建设单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本工程估算造价约 7.7 万元。
1.4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③场内外道路: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不高于20个日历天。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须具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水电配套工程施工等类似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及发包形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关于限额以下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工程交易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13.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1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14.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清单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需评审的主要材料等,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载明。
(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4.3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
1.由招标人提供的相关编制说明及图纸;
2.(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13);
(2)2018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公用册)》;
(3)2018年《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4)2018年《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5)2018年《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6)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7)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8)《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9)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发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
3.主要材料价格:按2021年第9期《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滁州市除税价格计算,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组织询价作为信息价计入控制价。投标人如对清单有任何异议、疑问,应于交易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认可,在中标后不得对控制价提出任何异议。
4、税率执行营改增相关规定,按9%计取。
5、省、市截止2021年11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5.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具有约束作用。
15.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6.1 踏勘现场
16.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6.2 投标预备会
16.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内含资格证明材料)组成,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6.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6.1.2诚信投标承诺书;
16.1.3投标函;
16.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1.5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6.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7. 投标报价
17.1 材料价格
17.1.1 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如给暂估价按给定的暂估价计算,不给暂估价的参照《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2021年第9期【不含税价格】)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控制价中相应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计算,该部分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17.1.2实行暂估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在投标报价中按交易文件和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17.1.3 暂估价材料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17.1.4 本工程中市场询价的材料,现场施工时必须经过业主认可方能用在本工程中。
17.2 暂列金额数量按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要求填写,不得改变,否则投标无效。
17.3 本工程施工机械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17.4 人工费调整:由于本项目工期短,人工费调整不予以调整。
17.5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总价):77009.08元。投标人总报价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1-J)+(暂列金额+暂估价)×1.09×J(其中J=5%),即 77009.08×(1-5%)+(6500)×1.09×5%=73512.88元,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7.6投标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
19.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1.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9.1.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9.1.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9.1.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19.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一式 三 份,正本 一 份,副本二 份。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等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1.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应当装订。商务标按16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2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1.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袋内。
21.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1.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项目名称等信息。
21.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 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1年11月17日 09 时 30 分
地 点: 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813
2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第22条和第23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4. 开标
24.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4.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2.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4.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24.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4.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5.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报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7)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最后进行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9)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监督人员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1)开标结束。
26. 无效投标文件
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
27. 评标
27.1 评标办法
27.1.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8. 定标
28.1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
28.1.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方法按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
28.2 中标通知书
28.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8.3 中标价
28.3.1按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并公示后确定中标人的投标函报价。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1. 履约保证金
31.1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其他重要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 | 核 验 身 份 |
1.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此条本项目不采用)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此条本项目不采用)
(6)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此条本项目不采用)
(7)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此条本项目不采用)
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1项证明文件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经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的相关证件超出有效期(国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二、投标文件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4.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商务标签字盖章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4.1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5.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J)+(暂列金额+暂估价)×1.09×J(其中J=5%),即 77009.08×(1-5%)+(6500)×1.09×5%=73512.88元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一致 |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设备暂估价 | 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税率 | 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1否决投标条款
1.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后将否决其投标:
(1)不满足投标文件评审中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各项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此条本项目不采用)
(8)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2.评标办法
2.1.为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提高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2.本办法为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本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4.评标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5.评标定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投标人如有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
2.6.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2.7.本工程评标定标程序:
2.7.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小组);
2.7.2.对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2.7.3.推荐有效投标人;
2.7.4. 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7.5.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2.7.6.确定中标人;
2.8.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对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向招标人提交有效投标人名单。
2.9.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2.10.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公示,公示期为2日。对中标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对超过投诉有效期的投诉,有关监督部门不再受理。
2.11.确定中标人
2.11.1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公示,公示期内若未接到异议和投诉,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12.中标价的确定:按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并公示后为中标人的投标函报价。
2.13.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余下的有效投标人中采用同样方法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
2.1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15.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2.16本评标定标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一、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工程清单等资料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建市[2017]214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三、专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建市[2017]214号)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 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
1.2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定案价的100%,但是在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价款的100%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价的3%缴纳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一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1.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一律不调整。
2.2固定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合同所有内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清单误差,国家政策性调整等。
2.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
2.3.1 工程变更造价:
2.3.1.1总价合同内建设单位要求取消的未施工项目应予以扣减;
2.3.1.2新增项目价格,按照招标控制价使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及编制时的同期建筑材料信息价格计算,信息价缺项的有建设单位组织询价计算,并按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新增项目必须由发包人审批确认,形成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变更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3.1.3暂估价调整:以实际发生的签证价格计算。
2.4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新增项目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2.2.5合同工期内措施项目变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合同价不予调整。
2.2.6由于合同工期短,在合同工期内,国家政策性调整一律不予调整。
3、 合同补充条款
3.1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3.2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人次。若建造师不到位,即为违约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0.5万元违约金。
3.3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3.3.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3.3.2超工期惩罚:每超出合同要求工期1天罚款1000元。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需提交延期证明,工期顺延。
3.3.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相关单位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按已完合格工程量50%支付工程款,原施工企业退场。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3.4结算价=合同固定总价-未施工项目×中标综合单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1-A)-暂列金额、暂估价(未使用或未施工部分)±合理工程索赔(含超工期惩罚)。(A为中标下浮率,比例式中中标价、控制价均不含暂定金额、暂估价部分,下同)。
3.4 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4、《市政排水管渠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6、《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GBJ69-84
7、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8、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的(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654号国务院令)第十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规定的,竞争主体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7、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
七、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在确定中标候选人7日内办理完成原在建(中标)工程建造师的变更手续。(本条不适用)
十三、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四、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大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我方一旦中标,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1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并按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3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 ,我单位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我单位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符合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xzzx/)下载中心201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要求。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节水工程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经 办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65990633 (单位盖章) 2021年11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友存、张朝阳 联系电话:13329201006 (单位盖章) 2021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