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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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石中山 审核人:范铭祥发布时间:2021-05-07 阅读次数:1304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交 易 文 件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盖章)

  招标代理: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        二〇二一年 五 月

  第一章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2万元。

  最高限价: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交易文件

  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以及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05月7日15:00至2021年05月14日15:00

  2、方式: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15:00时00分

  2、开标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2806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无

  七、联系方法

  (一)采购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联 系 人:石中山      电  话:13955009393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2806室

  联    系  人:周艳    电  话:137392079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联系人: 石中山        联系电话:13955009393 

  

 

  2

  

 

  项目名称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3

  

 

  项目实施地点

  

 

  滁州市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4

  

 

  采购内容和预算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计划投资约22万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交易文件采购需求。

  

 

  5

  

 

  工期

  

 

  20日历天

  

 

  6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调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交易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05月11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3252801@qq.com (邮箱)。

  

 

  8

  

 

  交易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招标人将在2021年05月12日17时后以澄清回复函形式采用书面方式发至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czjsxy.com/)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保证金

  

 

  无

  

 

  11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2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携带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3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 2021年05月14日15:0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4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15:00时00分(北京时间)

  

 

  1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2806室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15:00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A座2806室

  

 

  17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3人或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1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报价有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19

  

 

  代理费用说明

  

 

  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滁州市 2020-2021 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要求计算约3000.00元, 专家评审费 按实际发生的支付(专家评审费不提供发票)。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投标人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前期项目管理、广告策划、制作安装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交易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勘察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偏离

  交易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交易文件

 

  交易文件构成

  9.1交易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招标文书

  (一)招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办法

  (四)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标准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投标书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交易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交易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询问。

  10.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由招标人以澄清回复函形式采用书面方式发至学校网站(http://www.ahczjsxy.com/)上,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10.3当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交易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1.1交易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

  11.2招标人对质疑的答复: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7)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8)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上述资料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密封装订,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资格审查委员会只依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评审,而不依据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2.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标文件必须按以上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

  投标报价

  13.1本次招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查实的。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确签署。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投标

 

  17、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按要求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字样。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函、投标函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按本文件要求A4纸装订成册。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8.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20、   开标

  招标单位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开评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有关人员名单;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

  (4)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进入资格审查标评审阶段;

  (6)进入商务标评审;

  (7)复会,宣读报价并签字确认;

  (8)进入价格标评审阶段;

  (9)复会,公布评审结果。

  

  (六)评标

 

  21、  资格审查委员会

  21.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及以上单数组成,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报价有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审程序

  24.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详细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24.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两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初审不通过:

  24.2.1是否满足第一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4.2.2是否及时、足额、按要求交付了投标保证金;

  24.2.3投标书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24.2.4所提交的交易文件要求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4.2.5所提供的货物清单及商务响应情况是否满足交易文件要求:

  24.2.5.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4.2.5.2与交易文件中主要功能项目和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4.2.6根据交易文件要求所提出的策划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24.2.8投标文件对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24.3初审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24.4按照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24.5评审时资格审查委员会还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24.6评标结束时,资格审查委员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7、定标方式

  27.1招标人将在收到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27.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交易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29.1中标公示发布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提出质疑的,应该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9.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招标人。

  29.3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9.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0、投诉

  30.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1.1资格审查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报价有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采购内容为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本项目招标人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三、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根据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容进行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品 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单位:元)

  

 

  总价             (单位:元)

  

 

  1

  

 

  空调智能网关

  

 

  个

  

 

  36

  

 

  

 

  

 

  2

  

 

  空调控制云系统

  

 

  套

  

 

  1

  

 

  

 

  

 

  3

  

 

  壁挂式单相分体空调控制器      

  

 

  套

  

 

  13

  

 

  

 

  

 

  4

  

 

  单相柜式分体空调控制器

  

 

  套

  

 

  182

  

 

  

 

  

 

  5

  

 

  三相分体空调控制器

  

 

  套

  

 

  20

  

 

  

 

  

 

1. 空调智能网关

 

  序号

  

 

  技术要求

  

 

  1

  

 

  技术规范

  

 

  1.1符合国家颁布的Q/GDW1376-2013和《四表合一数据集中采集拓展通信协议》

  

 

  1.2支持DL/T645-2007和DL/T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CJ/T188-2004《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2

  

 

  技术规格

  

 

  2.1电源: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20%~+20%;额定频率:50Hz,允许偏差−6%~+2%;额定功率:<10W。

  

 

  2.3设备容量:带载计量设备数量每一路不少于32只。

  

 

  2.4时钟精度:0.5s/d。

  

 

  2.5支持本地升级和远程在线升级。

  

 

  3

  

 

  通讯接口

  

 

  3.1 支持1个以太网接口、1个4G接口。

  

 

  3.2 支持2路RS485端口。

  

 

  3.3 支持1个USB接口。

  

 

  3.4 支持Lora/470Mhz无线通讯方式。

  

 

  4

  

 

  数据采集功能

  

 

  4.1 支持实时采集用户空调线路的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等实时数据。

  

 

  4.2 采集方式:实时采集,在线轮询方式采集各空调数据;定时自动采集:按照设置的采集时间间隔采集数据并上报。

  

 

  5

  

 

  数据存储功能

  

 

  5.1 支持对采集的数据内容进行存储备份。

  

 

  5.2 可以存储60天以上的历史采集数据。

  

 

  5.3 数据可断电存储10年以上。

  

 

  6

  

 

  故障提醒功能

  

 

  空调智能网关可以读取采集设备的报警信息,实现采集设备报警信息上传(报警包含欠费等);

  

 

  7

  

 

  断点续传功能

  

 

  空调智能网关支持断点续传功能,即如因传输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将数据定时远传,则待传输网络恢复正常后,空调智能网关能利用存储的数据进行继续传输到服务器。

  

 

  8

  

 

  校时功能

  

 

  具有主站对空调智能网关远程校时功能和空调智能网关到电能装置的广播校时功能及指定校时功能

  

2.空调控制云系统

 

  序号

  

 

  系统模块

  

 

  技术要求

  

 

  

 

  1

  

 

  数据采集和通信管理

  

 

  数据采集

  

 

  1)支持调用开放物联接入平台API接口方式接收、预处理和和存储空调用电电量、变量数据和环境信息。

  2)支持调用开放物联接入平台API接口,控制和管理空调智能控制器。

  

 

  

 

  空调控制器通信管理

  

 

  

 

  2

  

 

  空调智能控制

  

 

  实时控制

  

 

  1)支持在线远程实时开关空调。

  2)支持在线远程实时调节空调冷暖、摆风等运行模式。

  3)支持设置策略定时自动开关和调节空调。

  

 

  

 

  3

  

 

  节能管理

  

 

  支持对允许使用空调的时间段进行控制的节能策略;

  支持对允许使用空调的环境温度区间进行控制的节能策略;

  

 

  

 

  4

  

 

  空调用电统计分析

  

 

  用电统计分析

  

 

  采集分体空调的用电量

  监测分体空调功率等能耗状态信息;

  监测室内温度信息。

  支持查询能耗曲线和环境温度曲线。

  

 

  

 

  能效分析公示

  

 

  1)支持空调用电统计和排名。

  2)支持对分体空调进行能效比进行分析,为空调机设备节能改造提供决策数据依据。

  

 

  

 

  5

  

 

  收费管理

  

 

  预付费管理

  

 

  支持空调网络预付费。在线充值、退费、低余额提醒。

  支持空调预付费账单查询和账务平衡统计。

  

 

  

 

  6

  

 

  安全监控

  

 

  

 

  分体空调异常使用报警。

  分体空调供电线路异常使用报警。

  

 

  

 

  7

  

 

  web管理端

  

 

  1.支持web端登陆用户的用户管理。
2.支持根据登陆用户的角色权限不同呈现不同的菜单栏。项目角色包括:项目管理员、项目安装人员、项目调试员等。

  

 

  8

  

 

  设备通讯协议库

  

 

  1.支持DL/T-645 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标准协议

  2.支持DL/T-645 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标准协议

  3.支持CJ/T 188-2004《用户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标准协议

  4.支持Q/GDW 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一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标准协议

  5.支持国家电网《四表合一数据集中采集拓展通信协议》标准协议

  

 

  9

  

 

  通讯协议库可扩展性

  

 

  平台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以定制开发的方式支持其他行业标准协议及非标协议产品的设备接入

  

 

  10

  

 

  设备通讯方式

  

 

  1.支持多种形式的组网以及混合组网,包括RS485、470、ZIGBEE、lora、M-BUS、蓝牙、NB-Iot
2.支持实时设备通信:包括实时采集设备数据、实时控制设备
3.任务调度管理:支持对接多个业务系统,支持批量设备通讯任务,并根据实际组网对任务进行调度,采取合适的策略完成任务执行

  

         
 

 

  壁挂式单相分体空调控制器

  适合86型底盒安装;

  符合国标GB 1002-2008中额定电流为16A的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尺寸要求;

  额定电流为16A;

  支持空调红外遥控功能;

  支持空调用电量计量功能,计量精度为1级,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测量空调线路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参数值,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空调使用时长测量功能。记录每日/月空调累计使用时长,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空调线路通断电功能;

  支持环境温度测量功能,测量精度为0.1℃或更优;

  支持空调用电预付费功能,网络充值,控制器自动扣费,欠费自动关机并断电,充值后余额大于0时自动通电;

  支持空调定时开关机/通断电功能,定时策略可远程配置;

  支持自动调节室温功能,当室温过高或过低时,控制器自动调节空调设定温度,室温调节策略可远程配置。

  支持设备诊断功能,出现红外遥控失败、空调功率异常、控制器时钟异常等事件自动报警。

  远程通讯支持无线通讯,无线可选NB-IoT、470MHz微功率无线等;

  本地通讯支持蓝牙无线通讯,支持与手机蓝牙直连通讯;

  通讯协议符合发改委颁布的电力行业标准DL/T 645-2007;

  可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单相柜式分体空调控制器

  适合86型底盒安装;

  额定电流为30A;

  支持空调红外遥控功能;

  支持空调用电量计量功能,计量精度为1级,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测量空调线路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参数值,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空调使用时长测量功能。记录每日/月空调累计使用时长,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空调线路通断电功能;

  支持环境温度测量功能,测量精度为0.1℃或更优;

  支持空调用电预付费功能,网络充值,控制器自动扣费,欠费自动关机并断电,充值后余额大于0时自动通电;

  支持空调定时开关机/通断电功能,定时策略可远程配置;

  支持自动调节室温功能,当室温过高或过低时,控制器自动调节空调设定温度,室温调节策略可远程配置。

  支持设备诊断功能,出现红外遥控失败、空调功率异常、控制器时钟异常等事件自动报警。

  远程通讯支持无线通讯,无线可选NB-IoT、470MHz微功率无线等;

  本地通讯支持蓝牙无线通讯,支持与手机蓝牙直连通讯;

  通讯协议符合发改委颁布的电力行业标准DL/T 645-2007;

  三相分体空调控制器

  适合导轨式安装;

  额定电流为3×40A;

  支持空调红外遥控功能;

  支持空调用电量计量功能,计量精度为1级,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测量空调线路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参数值,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空调使用时长测量功能。记录每日/月空调累计使用时长,支持远程采集;

  支持空调线路通断电功能;

  支持环境温度测量功能,测量精度为0.1℃或更优;

  支持空调用电预付费功能,网络充值,控制器自动扣费,欠费自动关机并断电,充值后余额大于0时自动通电;

  支持空调定时开关机/通断电功能,定时策略可远程配置;

  支持自动调节室温功能,当室温过高或过低时,控制器自动调节空调设定温度,室温调节策略可远程配置。

  支持设备诊断功能,出现红外遥控失败、空调功率异常、控制器时钟异常等事件自动报警。

  远程通讯支持无线通讯,无线可选NB-IoT、470MHz微功率无线等;

  本地通讯支持蓝牙无线通讯,支持与手机蓝牙直连通讯;

  通讯协议符合发改委颁布的电力行业标准DL/T 645-2007。

  6、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满足与智慧校园系统对接的需求。

  (二)商务需求

  1、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设有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2)中标人需提供两年免费售后服务,两年后服务费用按5000元/年收取.

  (3)硬件维护:1、乙方确保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各项控制管理功能正常运行,共215只智能空调控制器及相应网关设备。

  (4)、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应优先在3小时内远程技术指导解决问题,若无法解决,保证第二工作日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工作。一般性小故障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特殊故障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提供解决方案。软件维护:1、维保服务合同生效后,提供乙方的后台系统升级服务,升级为设备云后台系统。便于远程处理后台系统问题,便于核对后台系统信息传输情况。

  2、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设备云后台系统远程巡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产品供货完成,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 

  5、未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不得外包、转包。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住    所:                                   住    所: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交易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

  3、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付款方式:

  5、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

  8、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交易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交易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

  退回。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7)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8)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并安装交付采购人验收,项目负责人为                  。

  4、我方同意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                      ,我单位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我单位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

  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 价

  (元)

  

 

  合 价

  (元)

  

 

  

 

  

 

  

 

  

 

  

 

  

 

  

 

  

 

  

 

  

 

  

 

  

 

  

 

  

 

  

 

  

 

  

 

  

 

  

 

  

 

  

 

  

 

  

 

  

 

  

 

  

 

  

 

  

 

  

 

  

 

  

 

  

 

  

 

  

 

  

 

  

 

  

 

  

 

  

 

  

 

  …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辅材费、措施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专家评审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

  本承诺声明:                (供应商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招标单位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空调智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委托代理人:石中山   

  联系电话:13955009393

  (单位盖章)

  2021年5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艳 

  电    话:13739207971

  (单位盖章)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