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保证我院年底财务对账及年度决算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学院财务工作安排,2016年度学院各类经费报销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20日后恢复报账。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在截止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报销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截止日前办理报销的,需到财务处办理备案说明。对截止时间后未备案登记的报销事项,财务处原则上将不再给予办理报销手续。请各系部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