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向教职员工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财务服务,近期财务处对网上报销系统进行了升级维护及功能拓展,准备启用网上报销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网上报销系统上线模块包括:各类人员费用、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各类维修费、网络信息化维护、专用燃料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各类专项费用(包括现代教育质量提升、学生资助补助、中职教育经费等)。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学校工作的变化再进行相应调整。
二、学校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经费使用采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进行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之前,必须已按国家、省、市和学院的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验收、审计、教学和学生管理等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各系、部、处、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证明人,有责任和义务审核经手的每一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保证程序和资料合法合规,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报销流程:
(一)各系、部、处、室审核确认经济业务已按照国家、省、市和学院的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验收、审计、教学和学生管理等相关规定完成手续;
(二)经办人在协同OA——行政——单据报销(一般费用)或差旅报销(差旅费)填报销审批单并上传相关附件;
(三)按经费审批权限进行逐级审批;
(四)网上报销审批流程结束后,由经办人打印报销审批单,把纸质版报销审批单和报销相关附件报送到财务处审核;
(五)财务支付资金。
四、网上报销拟于2022年8月1日起试行,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陈思远。
财务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