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和预算精准度,科学制定2023年学校部门预算,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预算法》,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扎实推进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设工作,精准编制学校经费支出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统一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等规定,学校各个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都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保证支出安排合理。
(三)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预算编制必须体现学校2023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在保证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从紧安排非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
(四)细化支出、厉行节约。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尽可能细化,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内容。对预算中的专项,要进行科学的论证,经费计算要科学合理,切忌打捆估堆,严厉杜绝不必要费用的发生。
(五)规范采购预算,满足采购需求。各部门应根据《滁州技师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预算支出中需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在预算申报表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六)重视绩效评价。各部门应参照《滁州技师学校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部门管理或使用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绩效指标及评价方法的选定应科学合理,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
三、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技能鉴定与培训收入、其他收入。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含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级拨付学生资助专项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等。
2、学生资助及奖助学金:用于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勤工俭学费用、以及其他各种与学生补助相关的支出。本项支出由学生处负责编制。
3、预算外收入中“住宿费收入”由学生处根据现有住校生人数及2023年计划招生数按相应收费标准核算。“培训收入”包含成人教育学费、社会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等收入,本项目由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填报。
4、承包经营管理费收入,由总务处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填报。
5、其他收入为不在上述收入范围的各项收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核算填报。(如中央支持的提升专业能力资金等),由实训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填报;(就业补助资金等)由招就处根据上年收入核算填报;(技能大赛补助资金)由实训处核算填报。
(二)支出预算
1、人员支出
(1)档案工资:为按人事局核定标准发放的档案工资,包括在编人员档案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学校自聘人员基本待遇,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2)绩效考核工资:含人事局核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校内考核绩效工资,以及文明奖、双拥奖等,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3)职工社保与公积金:含养老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由人事处根据上报的工资标准及相关计提比例计算编制。
(4)午餐费:为职工午餐补贴,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5)工会经费,由工会根据人事处编制的工资总额及相关计提比例计算编制。
2、行政办公支出
(1)行政办公费:用于各部门办公费、通讯费等支出。
(2)招待费:2023年招待费预算中包含所有部门公务接待费,各部门需向校办公室申报2023年公务接待计划,由校办公室综合考虑后确定学校全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此项预算由校办公室负责编制。
(3)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务用车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4)水费:由总务处根据当年情况并结合上年支出编制。
(5)电费:由总务处根据当年情况并结合上年支出编制。
(6)网络使用费:由信息中心根据当年情况并结合上年支出编制。
(7)党务建设经费:由校纪委、党办、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根据2023年党务建设工作计划编制,需要编制项目绩效。
(8)学校其他公用支出:包含本预算总表中未列出的各类如行政部门差旅费、学校报刊费、宣传费、会务费及其它未列入专项支出项目应由学校承担的各类费用。由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
3、招生就业支出
(1)招生费:用于招生材料印刷、广告、会议、差旅、招待等所有与招生有关支出。本项目由招就处负责编制。
(2)就业费:用于就业市场考察、就业规划大赛、就业考核奖励、毕业证书办理、毕业生档案邮寄等所有与就业相关的支出。系部发生的就业费用从系部就业包干经费中列支,不由本项目支出。本项目由招就处与学生处负责编制。
(3)技能大赛经费:用于学生技能大赛等方面支出。本项目由实训处负责编制。
(4)录取经费:用于2023年各类学生录取工作支出。本项目由招就处负责编制。
4、学生支出
(1)用于新生入学接待、学生军训、运动会、艺术节、学生会活动及刊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7S活动费用、各类学生竞赛等所有与学生有关未单列预算的开支项目。本项目由学生处、团委负责编制。
(2)学生资助及奖助学金:用于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勤工俭学费用、校方责任险支出以及其它各种与学生补助相关的支出。本项支出由学生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编制。
(3)体育维持费:包含体育活动、体育竞赛、体育用品购置、体育器材维护、教师服装等。由社文系体育部负责编制。
5、师资建设、质量工程及科研支出
(1)师资建设:包含师资引进、教师培训、职称评审等支出,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编制(各系部应将下年度培训计划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安排)。
(2)教育质量工程:由各系部上报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列入预算。
(3)教科研支出: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教务处审核,需要细化到支出经济内容(如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6、教学设备、耗材、图书购置支出
(1)教学设备购置支出:包含系部办公设备、教学专用设备、实训实验室建设等,编制时需要细化到具体购置物品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单价参照市场报价。由各教学系部、相关职能处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购置计划,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上报,由实训处根据流程进行论证审核,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汇总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列入2023年度预算。
(2)教学耗材购置:由各教学部门根据当年教学实验实训所需耗材情况,提出购置计划报实训处,实训处核实汇总,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列入2023年度预算。
(3)图书购置:由教务处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图书购置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2023年度预算。
7、教学设备及实验室维修、其他教学公用支出等
(1)教学维修支出:为教学仪器设备、实训实验室维修费用,由各系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编制维修计划,上报实训处,实训处根据工作计划及当年实际情况汇总编制。
(2)外聘教师课时费:由教务处根据外聘教师情况负责编制。
(3)教学日常公用:为不能纳入上述专项的教学公用支出,由教务处、实训处等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8、行政办公设备耗材购置
(1)行政部门办公设备购置:由各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置计划,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上报,由总务处核实各部门资产配置情况,提出购置意见,审核汇总并报校领导同意后由总务处列入预算。
(2)行政部门办公耗材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及正常需要拟定耗材购置计划,并负责安排购置,经费列入行政部门包干支出。
本预算中各项资产、耗材购置预算由总务处负责填报,各系部2023年教学实训设备及耗材购置计划需要根据实训处安排进行,由实训处组织论证初审后汇总上报财务处总务处,总务处核实配置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2023年购置预算。
9、基本建设支出
(1)基本建设支出:包含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工程尾款支付等。由总务处负责根据相关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试编3年滚动预算,分年度合理估计2023-2025年基本建设支出计划。
(2)配套设施购置:为工程配套设施构置,如公寓家具等购置,由总务处根据工作计划负责编制。
(3)零星工程支出:为大型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支出,由总务处根据工作计划负责编制。
(4)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由财务处根据现有贷款及2022年预计贷款变动情况等信息进行编制。
10、后勤服务支出
(1)后勤维修维护支出:为除教学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维修外的行政后勤维修维护支出,由总务处等部门根据工作计划负责编制。
(2)物业管理费支出:含学生公寓管理费、安保费、综合物业管理费支出,后勤聘用人员工资也在本项目编报。本项目由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3)绿化建设与养护支出:为学校绿化建设、绿化养护相关支出,由总务处根据工作计划负责编制。
(三)绩效评价申报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部门在编制完本部门的收入支出预算后,均应根据部门特点,编制本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部门在编制完本部门的收入支出预算后,对单笔项目需要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因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加入了考核评价体系,财政明确要求各个项目必须要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四、编制程序
1、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真详实地编制相关的各项经费预算及目标绩效申报表,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财务处审核汇总。
2、财务处将同各部门充分交换意见,认真听取各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和理由,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提出学校2023年度预算草案。
3、学校预算草案提交学校领导充分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修改,经校党委批准后下发执行。
五、编报要求
1、细化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力。在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能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要尽可能明确,项目的内容尽可能细化,以保证预算准确性和可执行性,无支出和立项依据的项目一般不予以安排。
2、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各部门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严禁隐瞒、截留收入。同时真实地反映支出,严禁虚报支出弄虚作假套取预算。
3、单位基础数据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数。
附:2023年预算申报表
(请同时查收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协同邮箱)
滁州技师学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