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2017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情况通报
各处、室、系、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9号)文件精神及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支出进度的要求,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院2017年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及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年专项支出进度情况
截至2017年底,已下达我院的2017年度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及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指标共计1299.62万元,已支出356.85万元,支出进度27.5%,资金结余968.39万元,具体项目支出结余情况如下:
1、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共计下达701.47万元,2017年底截至已支付320.48万元,结余380.99万元,截至2018年2月底结余358.8万元;
2、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下达598.15万元,截至2017年底已支付36.37万元,结余561.78万元;
3、现代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下达70万元,截至2017年底已支付44.39万元,结余25.61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从以上资金支出结余情况可以看出,我院支出进度较慢或结余资金较大的项目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教育质量提升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尚未安排计划;另已上报的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后附申报计划明细表),请抓紧项目进度,按要求合理规范支付项目进度款。另外已安排资金项目有部分未及时报送财务处,计划表不完整,后期资金安排可能造成重复计划。
根据《滁州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资金原则上应于当年使用完毕。因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结转使用的,由预算单位在当年11月底前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部门审核后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在下一年度未使用完毕的,全部收回市级预算。”“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全部收回市级预算。”为保证我院项目资金不被财政收回,请各处室抓紧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财务处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