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经费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各系、部、处、室:
为保证学校年底财务对账及年度决算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2023年度学校各类经费报销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周一),2024年2月18日(正月初九)后恢复报账。期间除人员支出、养老社保、公积金外,其余报销业务均暂停。
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在截止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报销手续,本年度个人因公借款请务必在12月25日前结清,公务卡结算的及时报销。对截止时间后未办理报销的事项,财务处原则上将不再给予办理。如有临时急办业务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财务处处理。
请各处室、系部务必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遵照执行。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