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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经费预算及2020-2022年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结合《学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现决定即日起开始2020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研究本部门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支出预算的编制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内容,编细编实;对预算中的专项,要进行科学的论证;设备、图书购置等项目在编制时应同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部门2019年已列入预算安排,但因故未能执行的项目,2020年预算编制时需要重新申报并作必要标注,否则会影响项目2020年度正常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办学水平监测指标、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任务及本部门实际情况,对设备、图书购置项目编制三年项目滚动预算,分别2020、2021、2022三个年度,拟定物资购置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由总务处纳入学校资产购置项目库,今后年度执行购置计划时,将优先保证项目库内资产配置。

    预算中各项资产、耗材购置预算由资产管理科负责填报,其中各系部教学实训设备及耗材购置计划先报实训处审核,由实训处组织论证初审后汇总,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务处,列入2020年购置预算;服务类、工程类由总务处负责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2020年购置预算。

    各部门2020年度预算申报请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其中部门一般经费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汇总;总务处分别对各部门上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后,及时履行校内流程,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最终纳入预算的项目报财务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