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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作者:工会     发布时间:2019-09-05     信息来源: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根据工会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本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团结和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女教职工积极投身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在学校的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依法表达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及时调处侵害女教职工的行为。

    四、参与学校有关保护女教职工权益规章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代表和组织女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积极搭建女教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平台,引导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六、根据女教职工特点,开展适合女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女教职工成长成才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八、接受省、市女职工工作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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