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安全,本着公开、公平,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本工程实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工程名称:房屋维修;
3.地点:原一职高北校区;
4.工程质量:合格;
5.工期:15天(遇阴雨天时间顺延)。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房屋维修经验且长期从事房屋维修的人员;
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不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4. 工程要求:
(1)房屋维修前、后檐总长约41米;
(2)前檐瓦片固定后,在房檐下用3×100px铁方管做龙骨架,龙骨架横竖间距1米,一侧固定在墙上,外侧固定在栏杆上,上面铺设0.5mm厚彩钢瓦,彩钢瓦加工瓦楞;后檐自窗户向外搭设钢管架,铺设跳板,安装防护网,拆除飞檐瓦片、飞檐,铺设油毡,安装挂瓦条,恢复瓦片,保证屋面安全;
(3)一层顶牛腿加固,共8个,做法:Ø110mm镀锌钢管,壁厚2.7mm,上下焊接200×200×8mm钢板,下侧砖混砌筑400×400×300 mm平台,预埋12mm钢筋,镀锌钢管在平台上固定。
(4)工程结束将卫生打扫干净;
(5)按规范施工,注意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
5.投标报价:一次性报总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最高限价15000元。
三、评标原则
1.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如遇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由学校招标小组组织,改为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结束,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付95﹪,其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19日上午8时 统一前往踏勘现场并确定施工方案,
2、2016年10月 28日上午9时开标。
3、开标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4、联系人电话:李培国13965990633。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016年10月17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原一职高北校区。
3.工程内容: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10天,自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工程结束,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付95﹪,其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业主代表: 李培国13965990633。
六、承诺
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完成施工,按规范操作,注意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工程不进行转包。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6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五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 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