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启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建设,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及市教体局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上 常务副组长:张福兴
副组长:湛承鲲 余君琳 潘海波
成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三、工作分工
组织人事处负责全院“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的统筹、协调、登录管理工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平台运行、系统运维、数据汇总、校验、导入、提交工作,各系部处室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含聘用)的数据采集和审核,人事处、教务处、实训处负责对教师填报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核。
四、采集范围
1、教师范围:全院(原机电工程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2、信息范围: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培训研修、教科研成果及获奖等16个方面的基础信息。
五、采集流程
(一)建立系统账户
各部门汇总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由组织人事处为教师建立系统账户。
(二)录入教师信息
教师领取并填写《教师信息表》及《外聘人员信息表》(纸质档),同时电脑录入《技师学院教职工模板》及《外聘人员模板》(电子档)相关数据,由部门审核并汇总,后统一录入系统。
(三)审核教师信息
教职工务必依据真实材料填写数据,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对信息审核从严把关,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有效。
(1)组织人事处审核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工资待遇、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聘任等信息;
(2)教务处审核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国内培训、教研项目、科研项目、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等信息;
(3)实训处审核技能等级(证书)、指导学生获奖等信息。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与培训(10月26日-11月2日)
1、会议动员部署,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员遴选及培训;
2、各系、部、处、室填写《技师学院教师信息采集工作信息管理员名单》(附件1)及《教师用户导入模板》(附件2)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czcy2012@163.com。
第二阶段:填报与审核(11月3日-11月9日)
1、管理员于组织人事处领取纸质《教师基本信息表》及《外聘人员信息表》(信息表内容均从信息采集模板中抽取),组织完成本部门教职工信息的填报与审核。
2、组织教职工下载《技师学院教职工模板》及《外聘人员模板》(附件5)完成电子信息填报,联络员校验(与纸质表相关信息内容核对)并汇总后报送至信息技术中心。
第三阶段:汇总与上报(11月10日-11月14日)
信息技术中心将电子信息批量导入、提交。各部门将职工纸质《教师基本信息表》及《外聘人员信息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填写《系部处室初审报告》(附件4)报领导小组。
1、落实信息采集责任。全国教师信息采集系统是教育部为每位教师建立的电子档案,是今后与教师的信息管理、业务管理、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的依据。各系部处室负责人为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担任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员,落实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含外聘)的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时间要求督促每位教职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2、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数据采集必须完整、准确、有效。各系部处室在系统信息采集时要认真采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不漏人、不漏项。
3.联系方式。为方便工作对接,设立信息采集QQ群596269058。
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 联系人:陈跃 电话:3110540
信息中心联系人: 朱永信 电话:18900505600
滁州技师学院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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