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职工之家(教工活动室)是全院教职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的场所,为了加强管理,保障活动室正常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遵守。
1、活动室主要为本学院教职工服务,原则上仅限本学院教职工使用,如需邀请外单位进行联谊活动、学生参赛选手集训,须报工会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2、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00(根据季节变换进行调整),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9:00;比赛期间开放时间按比赛通知执行。
3、由学院总务处委托物业公司负责活动室(含淋浴室)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周打扫两次。
4、活动人员须爱护公共财物,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最后离开活动室的人一定要关窗锁门、电源。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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