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代表:
征集提案是学校两代会期间一项重要内容,是代表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也是教职工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以及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了做好本届会议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原则
提案应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不得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
二、提案的内容
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创建、规章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事关广大教职工的权益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等方面。
三、提案的要求
(一)提案在代表中征集,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要经过调查分析,不仅提出问题,而且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二)属于党、团事务、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问题,属于学术性问题,属于本学校范围内无法解决或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属于基层部门职能内应当并可以解决的问题、属于个人的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
(三)所有提案须填写登记表,一事一表,一式叁份。
(四)征集提案起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2019年3月8日下午5:00。请各位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提案登记表直接送交一届二次“两代会”提案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联系人:
万民(手机137055503858) 陶璇(手机15155004030)
四、提案的立案与处理
(一)提案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提案,并向大会作关于提案征集情况的汇报。
(二)立案后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送交有关部门或单位承办,并向下一次两代会报告提案办理结果。
(三)对立案的重大问题,大会闭幕后,由学校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提出处理意见,教代会执委会督促检查。
(四)下一次两代会将对本次优秀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部门给予表彰。
(五)提案受理部门应严格收发登记程序,严肃对待,认真办理,对于每件受理的提案都应提出办理意见和解决措施。凡能够办理应尽快办理,若经过努力确实办理不了或限于条件未能完全办理,应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所有提案,受理部门须在大会闭幕后的半年内给予答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第一届第二次会议提案
编号:
提案人 |
|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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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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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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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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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建议 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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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 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
学校分管 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承办单位对 提案的承办 意见及结果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只填写一个提案内容,一式叁份,附议人两人或两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