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目标要求
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更加凸显,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滁州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中职教育规模与区域产业发展需要、高中阶段资源配置、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融合发展。创建3-5所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打造20个优质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高职主体地位更加巩 固,积极创建“双高计划”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支持在滁本科高校提高和扩大对口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凝聚高质量发展动能。到 2035年,技能滁州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社会崇尚技能氛围更加浓厚,职业教育供给与滁州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匹配,职业教育对创新滁州的支持力和贡献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建设技能型社会活力
1.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市级统筹、市县共管、以县为主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法定职责。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完善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级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职业教育各类资源、学校布局、专业设置和功能分工,统筹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优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发挥县级主体作用,鼓励各县(市、区)创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协作机制。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县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加大优质职教资源引进力度。出台政策,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支持学校和企业依法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机制运作,在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 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院校强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章程为依据,完善管理制度和体系;建立行业、企业、社区等多方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选手、省政府授予的“江淮工匠”等特殊人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部门审核备案后,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到 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职业院校可在编外自主聘用急需紧缺型专业教师,自主确定薪酬,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总量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按审批权限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二)健全技能培养体系,搭建技能学习平台
4.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地位。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布局结构,控制职校数量,提高办学质量,各县(市、区)集中精力办好1所高水平职业学校。全面落实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和“双优计划”,到2022年底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其中区域职教中心学校全部达到省B 类以上办学标准,力争3-5年内达到省A类办学标准。达到省A类标准的中职学校可以设置高职专业学院。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中职学校和专业(群),积极创建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优质专业。
5.巩固职业专科教育主体地位。解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空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师资队伍不足问题,支持创建国家“双高计划”院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加快设置一批契合滁州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的新专业。支持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组建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中职学校设置高职专业学院,重点培养五年一贯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6.稳步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以市属高职院校为主体,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属高职院校申办职业本科大学,鼓励在滁本科高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支持滁州市属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在滁应用型本科高校设置技术类师范专业。支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培养专业硕士。
7.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各级各类职业培训资金和项目,并面向具备资质的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做大做强滁州技师学院。制定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清单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技能等级和学时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可以突破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2倍封顶限制,最高可上浮50%,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8.建立完善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机制。一体化设计滁州市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建设“1+1+N”办学联盟,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特色化发展路径,打造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滁州样板”。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职业体验活动制度,将职业技能课程纳入基础教育学校教学计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学时,将每年五月份第二周确定为我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周”,落实职业启蒙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职业认知和职业兴趣,推出一批“职业体验品牌项目”。促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协同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三)提高技能培养质量,促进人人拥有技能
9.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积极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 出台支持产教融合政策和滁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到2025年,分批认定20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30家市级校企合作示范企业(基 地)。支持安徽滁州职业教育集团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鼓励其他职教集团创建省级职教集团。支持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规模以上企业在职工总数的 2%范围内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完善学生实习工作考核与补助制度,按照规定给予在滁企业实习 学生补贴。
10.实施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精准对接光伏、半导体、汽车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电池、医疗器械、智能家电、新型化工、健康食品产业八大产业链,建设一批优质的、高水平的服务专业。全面梳理职业院校产业链专业布局,围绕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对照滁州产业地图、产业链链系,建立专业链服务产业链的 “专业链链长”工作责任机制;加快布局养老、幼儿保育、学前、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建设。严格按照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开展专业建 设,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支持在滁院校承办全省、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项目。
11.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在编制总量内,优化岗位结构,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倾斜。构建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为主体、产教融合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聚焦双师素质,用创新理念和手段破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难题,探索“双渠道”新教师准入机制。围绕重大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建设教学创新团队。到2025年,建设2个以上省 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10个国家级、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为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12.实施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依托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滁应用型本科高校打造全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在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卫生技术、养老服务、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1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长三角领先的公共实训基地,每个县(市区) 建设1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形成服务区域发展合力。围绕滁州市重点产业遴选一批优质企业,鼓励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到 2025年,创建5个市级优秀中高职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四)提升技能服务能力,赋能创新滁州建设
13.开展重点产业技能提升行动。紧紧围绕滁州市八大产业链,依托职业院校优势专业,对接产业链,资源共建共享,校企深度融合,精准培养技能人才,服务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创新产业支撑专业建设的典型模式,培养滁州重点产业“高精尖缺”和“卡脖子”领域人才。实施重点产业“滁州工匠”行动计划,培养若干名省级技术能手、安徽杰出工匠。职业院校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研制开发高水平技能标准和资 源,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联合培养,支撑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14.开展重点人群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需要赋予技能的群体,深入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和“两后生”技能成才行动,着力加强对已脱贫户、防范返贫致贫监测户等低收入人群技能型劳动力的培养力度,对新入伍士兵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聚焦需要终身学习技能的群体,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大力推动“互联网+”新型老年大学,开发适合老年群体学习和使用的技能学习课程与项目,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和水平。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
15.开展重点战略技能提升行动。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与“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共建区域职业教育协作试验示范区。落实《沪苏浙 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与南京及长三角其他区域优质职业院校开展专业共建、师资双向交流、管理干部挂职交流等。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眼就业重点群体开展“特色技能”培训、“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创业扶持”培训,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创业。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建设一批“鲁班工坊”,为“走出去”企业、合作国家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大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本地职业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难题。在全市中职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将党管职业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选优配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落实全市职业院校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的生均经费标准制度和奖助学金制度,建立中职学校的生均拨款经费县筹校用市监管制度,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逐步提高中高职生均拨款标准,确保处于全省较高水平。完善成本分摊机制,动态调整职业院校学费标准。
(三)优化发展环境。定期召开全市职教大会。对在职业教育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省、市重点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建立村级技能型干部人才后备库,培养更多优秀技能型人才担任村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劳模、技能大师进校园”“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等活动,宣传展示劳模、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