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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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装机室实训守则

2011年-01月-03日

第一条 学生进入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条 进入装机室要严格按照实训分组就坐,不得擅自调位。遵守实训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
第三条 实训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工具及一切设备,如有缺损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及时调换。
第四条 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训环境。严禁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 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老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训后要切断电源。
第六条 爱护实训设备,如实训设备发生障碍、损坏时,应立即向老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
第七条 实训中要注意安全,如实训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向老师报告。
第八条 实训中若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马上向老师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每次实训完毕学生应将实训设备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严禁将实训室中的任何东西带出实训室。
第十条 每次实训后,各班要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


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实训处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