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防止浪费,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管理办法。
总 则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供应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2、各系的物品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
3、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实验室、实训现场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培训、技能鉴定等有收益的教学活动所需的耗材。
一、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分类
4、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实训耗材是指实验实训教学及实验室实训现场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5、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如工量具等)。
二、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计划管理
6、每学年末在落实下学年教学任务时,各系教研室(专业负责人)要根据教学大纲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以课程为单位编制下学年将开设的各实验实训项目及所需要使用的耗材用量计划,并根据材料预算计划做出本学年实验实训的经费预算计划并上报院实训中心统计汇总上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核。
7、材料预算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本学年正式的实施计划。
8、院实训中心将批准的实施计划分解至各系部实训中心(或各教研室),各系部实训中心(教研室)编制本学年实验实训耗材和经费的具体实施计划,作为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
9、计划一旦被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实训耗材计划,至少在该实验实训项目开课前1个月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由各系部主任审核,并报院实训中心备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追加耗材(经费)计划。
三、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采购
10、每学年初各系部实训分中心(教研室)应根据本学年批准的材料预算计划,根据实验实训教学的进程和任务,分别制订本学期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采购计划,经系部主任审批后,上报学院实训中心。
11、学院实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统一进行采购。
12、耗材的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3、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各系部材料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采购人员自负。
四、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验收与入库
14、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必须由材料保管员按规定组织验收,方能入库。入库材料必须填写实验实训耗材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学院实训中心,一份系部材料保管员留存,一份作为采购人员报销时的凭证。
15、材料保管员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实验室材料保管员应在各票据上签署验收人姓名。采购的耗材若有差错,材料保管员有权拒收。
16、材料保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数量质量必须与验收单一致)。
五、实验实训教学耗材耗材的保管
17、库存材料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帐目清楚,帐材相符。
18、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19、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20、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耗材的使用、损坏和报废
21、各实验实训室领取实训耗材,应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根据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安排表和实训耗材采购使用计划,或技能大赛需要填写《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
22、领用耗材时,需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学生不得代替老师领用。
23、低值耐用品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书面说明原因,书面材料交由保管室留存,对无故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4、实训材料管理员凭审批后的《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如数发放并登记台账。
25、实训材料管理员每学期应向院实训中心和系部通报本学期耗材领用情况清单。
26、各系部开展生产性实训、对外培训、技术服务使用耗材实行有偿使用,由使用部门填写《对外服务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经实训中心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按所使用耗材账面价值到财务部门统一交费后,到实训耗材室领取耗材,并登记台账。
27、各系部(实验实训室)来料加工、试验或修理的耗材,不纳入实验实训耗材管理范围。
28、实验实训耗材在实验实训结束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1)设备维修用元器件、零配件,按以旧换新原则领取时回收。
(2)电工电子类、机械加工类实习材料,以学生作品和产品形式回收,优秀作品或产品存放学生作品或产品陈列室,其余报学院实训中心同意后,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费处理,所得费用统一上交学院财务部门。
本制度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由学院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1、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
2、对外服务实训耗材领用申请表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