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提高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素养,形成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力行宪法的良好风尚,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社会文化艺术系组织开展了“加强法治教育 提高法治素养”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各个班级以黑板报和手抄报的形式向师生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权威,加强法治意识。同时,集中开展主题教育班会,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
学生学习气氛浓厚,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新时代中职生的法治意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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