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5月21日经贸与信息工程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3年5月29日 至2023年6月2日
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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