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2011〕142号
各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决定自2011年5月起,统一学历证明书格式,简化办理程序,提高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办理程序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损坏,需要办理学历证明书,应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
二、统一学历证明书格式
鉴于目前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历证明书格式不统一的情况,为规范管理,省教育厅制定了统一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样式见附件2),落款加盖“安徽省教育厅文凭验证专用章”。
三、注意事项
1.认真审核毕业生原始材料
各市教育局、各职业学校,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核实学生学历信息,确认无误后出具证明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根据各市教育局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出具学历证明书。
近年来,由于中职学校的升格、撤并,给各市教育局和学校核实学历信息时增加了难度。希望各市教育局和学校克服困难,本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做好学历证明材料的审查和证明工作。
2.学历证明书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
在填报《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申请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为确保学历证明书办理的规范性,防止信息篡改,《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申请表》中除签章信息外,其他信息必须填写齐全,并使用电脑打印。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不受理手工填写的申请表。
(2)1995年以后普通中专毕业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由学校审核后,携带当年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需回盖学校公章),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申请办理。
(3)“原毕业学校”必须填写学生毕业时学校的名称;“毕业学校审核意见”可加盖更名后的学校公章;如学校已撤销,由市教育局直接提出审核意见,并注明“原毕业学校已撤销”字样。
(4)《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ahedu.gov.cn/upload/zzxlzms.doc,请各市教育局及时通知所属各中职学校下载。
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业务联系人:盛璐,联系电话:0551-2873867,办公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附件:1.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申请表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样式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