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土木楼报告厅举办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主题培训会。校长湛承鲲、副校长卢万祥、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系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班主任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认真学习了由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曾天山等相关专家领导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解读,围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涉及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校、安全职责、安全保障、监督与处理等实习全过程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对《规定》新修订点、关键点、创新点进行解读。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提高实习质量。《规定》中还明确实习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重申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会后,湛校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相关处室、系部要认真学习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二是要根据《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要预先遴选符合条件的实习企业,设计实习教学内容,监督实习教学过程,并评价实习教学效果。三是要认真梳理现有的学生实习工作,及时诊改,制定新的实习工作方案,做到“不跨红线,不越红线”。四是招生就业处要根据培训内容协调各部门完善实习管理办法,确定考核方式,推进并完善学校的《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推动学校开展高质量的产教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