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159号)要求,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为保证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各处室、系部的资产清查工作。
组 长: 汪上
副组长: 张福兴、 湛承鲲、余君琳、潘海波(常务)
成 员:范铭祥、施亮、王定文、李平、赵开江、王清、秦静、邓四海、王丛涛、张闯、张婷婷、李善华、江涛、罗旋、梁建国、张梅、施文、张永海、胡孝华 、谢承勇
纪检监察:陈琢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落实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下设十四个专项资产清查工作组,资产清查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每个行政处室负责人、系部主任为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人,同时必须安排至少2人的资产清查员。
(一) 财务清查小组,组长:秦静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包括档案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组织安排各清查组的资产清查人员对物和账的核对工作。
(3)对本次的清查工作经行账面及盘盈、盘亏的总结。
(二)总务清查小组,组长:范铭祥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组织安排各清查组的资产清查员对固定资产条形码的粘贴培训。
(3)对各清查组的表格进行汇总,上报院长办公会,并配合监察室经行抽查。
(4)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本次学院资产清查的检查工作。
(5)对学院土地、房产、食堂、超市等校园内的所有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三)设备清查小组, 组长:赵开江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组织各系部对学院教学实训设备经行逐一清查、登记,各系部安排专人配合登记。
(四)教务清查小组,组长:李平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包括档案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学院图书经行清查、登记。
(3)对油印室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
(五)办公室清查小组,组长:施亮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包括档案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学院办公用车的清查、登记。
(3)学院各会议室的所有物品的清查、登记。
(4)院领导办公室的资产清查、登记。
(5)配合监察室对各资产清查组的抽查工作。
(六)人事清查小组:组长:王定文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包括档案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配合监察室对各资产清查组的抽查工作。
(七) 培训处清查小组,组长:王清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内各科室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驾校所有驾培车辆清查、登记。
(3)培训场所所有设备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八) 学生处清查小组,组长:邓四海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包括档案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学生宿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包括床、桌、凳、电扇、橱柜、脸盆架等所有资产。(学生宿舍以房间门牌号顺序为单位经行清查、登记)
(九)工会清查小组,组长:李善华
成 员:
任 务:
(1)对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工会管理的教职工活动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十)团委清查小组,组长:张婷婷
成 员:
任 务:
(1)对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学院所有学生社团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3)对学院广播站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十一)招生就业清查小组,组长:王丛涛
成 员:
任 务:
(1)对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本处室的在学院内的报名宣传点的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十二)系部清查小组,组长:江涛、罗旋、梁建国、张梅 、施文、张永海、胡孝华 、谢承勇
成 员:
任 务:
(1)本系部各科室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本系部教师办公室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3)对本系部的学生教室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包括:教室的多媒体白板、电扇、课桌、凳、椅、黑板、讲台,以教室门牌号清理、登记。
(4)社会文化艺术系对学院的体育器材的清查、登记。包括器材、乒乓球桌、篮球桌等所有固定资产经行清查、登记。
(十三)信息中心清查小组:组长:张闯
成 员:
任 务:
(1)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对学院所有网络设备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登记(如服务器、交换机等)
(十四)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陈琢
成 员:
任 务:
(1)组织安排对各小组的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经行抽查。
(十五)保卫处小组 组长:张友传
成员:
任务:
(1)本处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
(2)所有保卫设备经行登记。
各处室、系部对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电子产品、家具、教具等)可以不登记,但一定要到总务处填写无法使用登记表。并将这些资产上缴到总务处指定仓库存放。对北校区的两个系部和原技师学院固定资产仍然需要清查、登记且注明“大院”。各清查小组请将纸质表格交总务处、电子表以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电子表格在技师学院总务处网页文件表格下载栏中自行下载,邮箱号:510910875@QQ.COM。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1. 根据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要求,制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 组织、指导、督察资产清查工作。
3. 研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审核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表和资产损益认定等。
4. 资产损益认定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是:
1.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2.负责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筹备,拟定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方案,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细则。
3. 组织专项资产清查组业务人员培训;负责资产清查宣传报道、信息报送与传达。
4. 协调处理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
5. 负责专项资产清查组自查结果的复核验收。
6. 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
7. 汇总、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
8. 负责报送市财政局材料的准备、呈报,按照财政局、批复,督办资产处置、财务处理及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办理等。
9. 提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整改措施、实施计划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议。
(二)专项资产清查组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和专项资产清查组的安排和要求,负责本单位(部门)占有使用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产清查出的有账无物资产,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资产清查出的有物无账资产,按照资产分类,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1.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文件,制定本部门(专项)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负责组织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工作。
3. 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 编制管理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5. 对资产清查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实施计划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资产清查任务及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包括:学院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建立条形码管理和完善制度等。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市财政局对此次工作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要求,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要求、全面、仔细、认真、迅速地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26日-6月5日)。学习宣传,组织发动,清查准备,制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文件,提高对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部门工作小组。于2017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及资产清查员名单交到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及各部门清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清查程序、清查办法和填表要求。
(二)自查阶段(6月6日—6月26日),各部门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或专项资产清查组的要求进行自查。
各部门要对实物清点,并进行登记,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对照资产帐,逐一进行清点核对,并按不同情况登记在相应的表格中。
各部门于6月26日前提交自查情况总结报告。
(三)核查阶段(2017年6月27日—7月4日),验收复查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自查登记表对各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记或帐物不符情况,及时予以纠正,进行补登记,并由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四)资产清查表与财务资产账核对(2017年7月4日-7月16日)
各部门资产清查登记表与财务资产账经行比对认领,进一步完善资产清查登记表,填写资产盘亏(盘盈)登记表,填写资产报废登记表。
1.帐物相符,在设备上贴“条形码”标签,在资产帐上 记“√”号,修改资产帐已变更的字段。
2.有帐无物,在资产帐标记“×”,并填写有帐无物明细表(盘亏)。
3.有物无帐,填写有物无帐明细表(盘盈)和固定资产管理卡,以便办理补帐手续。
4.家具类,按实际品种和规格分类清点,填写家具清查表。
(五)条形码粘贴(2017年7月17日-7月22日)
集中打印条形码,各专项清查组组长安排粘贴。
(六)汇总上报阶段(2017年7月23日—7月28日),7月21日至7月23日各专项资产清查组将数据统计汇总报学校。清查结束后,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将对本次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清查报告,向市财政局汇报。
清查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对各清查工作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