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对办公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3、项目名称:办公室改造项目。
4、工程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内。
5、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质量 合格 标准。
6、施工内容及要求:
(1)、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约220㎡(批腻子、打砂纸、刷乳胶漆各2遍)
(2)、安装套装门11樘(规格标准与现有套装门一至)
(3)、墙体开门1个(规格标准与现有门一至)
(4)、改灯线、开关、插座1项(方便使用)
(5)、拆除防火窗、安装塑钢窗2樘(四边批腻子、乳胶漆)
(6)、贴踢脚线约120米(规格标准与现有一至)
(7)、贴玻璃纸约8㎡(磨砂)
(8)、补塑钢门玻璃1块
(9)、维修玻璃门1扇
(10)、房顶批腻子、刷乳胶漆约10㎡
(11)、移动办公设施、清理施工场地垃圾,打扫卫生。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房屋装饰、装修、维修资质。
三、报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总价,
2、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税金等费用,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为 4万元 ,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15时。
开标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综合楼二楼小会议室(216室)。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四、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0.4万元人民币,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3、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单位留存,
六、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人3名代表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二)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所有投标文件无盖章、无法人、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的;
(三)评标细则
1、有效报价为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分项报价,有效报价的总合计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3、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当时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4、若不足三家,则改为竞争性谈判,
七、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学校将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报价人未到现场踏勘的,不接受投标报价,统一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0月20日9时,联系人,李培国13965990633。
4、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1、我方己经认真阅读《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办公室改造项目招标公示》,并认可所有条款,决定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参加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认真完成工程的全部工作。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办公室改造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办公室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内。
3.工程内容: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20个日历天,自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业主代表:李培国13965990633。
六、承诺
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7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