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费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全校教职工:

  2021年8月,我校在职及聘用人员已按照社保局核准的工资基数进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代缴扣费,现将扣费标准及补扣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扣费标准自8月起执行,并随工资扣除。
  2.补扣差额时间为2021年1月至7月。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系部链接: 机电与汽车工程系 | 经贸与信息工程系 |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 社会文化艺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