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21〕135号)及《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教体人〔2021〕19号)文件精神。请我校符合且自愿申报中级(讲师)、初级(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于10月14日前提交《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表》(见附件)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老师处。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相关评审要求及工作开展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联系电话:2187996。
附件: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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