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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中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做好2017年度中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8〕13号)文件精神和市教体局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度中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布置如下:

一、培训任务(详见附件1)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

  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等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培养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主要培训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组织专业课教师,采用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方式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重点打造和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主要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实践课程改革等专题模块培训。

3.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

组织具有教学专长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主持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牵头组织区域内学校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团队研修。重点开展理实一体课程开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科研交流与项目合作,协同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研究协作能力等,共同研究开发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

4.专业教师企业实践

组织专业课教师,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进行为期30天的企业实践,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重点学习掌握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知识。

二、培训对象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教师培训的对象应是教学一线的骨干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的专业带头人。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教师培训的对象应是教学一线的骨干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所教(学)专业与培训专业(大类)相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的参加教师应为研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授课教师。

4.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对象应为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

、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结合专业发展需求择优遴选参训教师(兼课教师到所任课系部报名),以系部为单位填写《中职院校2017年国家级项目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表(加盖公章)和电子表同时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截止时间为3月29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0-3110540

邮  箱:czcy2012@163.com

四、有关说明

请各系部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认真遴选参训人员,每个专业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原则上参加2017年度省培的教师不再参与此次培训),学院汇总审核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附件:1、2017年度教师国家级项目培训任务分配表.xls

                               2、中职院校2017年国家级项目参训人员汇总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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