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技师院组人发〔2018〕9号)文件精神,特就人员岗位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依据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暂行)》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报《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人员岗位核定申请表》、《管理教辅人员(聘用在专技岗位)提升层级申请表》和《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人员岗位核定汇总表》,进行人员岗位申请和审批,并将汇总表电子和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09室。
2.组织审核。组织人事处对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统一汇总和初审。
3.会议研究。将全院人员岗位核定初审结果形成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
4.结果公示。
三、执行时间
从2018年2月起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181932。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