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新教师综合能力发展,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请各系部将《安徽滁州技师学院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纸质与电子材料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老师处。邮箱:czcy2012@163.com。
培养期内新教师自行下载《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教师观摩听课记录表》(附件3)并填写,此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附件1:安徽滁州技师学院2018 年新聘任教师岗位分配表.pdf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8年9月29日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教师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满足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培养办法适用于当年新招聘录用教职工(以下简称新教师)。
第三条 新教师入职培养周期定为两年。第一学年为试用期培养,第二学年为培养延伸期。
第四条 培养要求
(一)培养内容
新教师除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及学校部署的岗前培训、校本培训、专业培训、班主任培训外,还须认真参加以下培养活动。
1.挂职锻炼
新教师入职第一年,学校选派新教师到校内管理部门挂职锻炼一年,全面了解挂职部门工作情况、学习部门业务知识,培养实践操作能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指导帮扶
为帮助新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尽快成长,新教师所在系部和挂职部门须分别为每位新教师指定1名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具体要求
1.新教师培养期第一学期每周听课或观摩指导教师上课不少于4节课。第二学期开始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原则上每周不多于4节课。
2.新教师培养期第一学年在学生处和相应教学系部的指导下进行班级管理实习,第二学年开始独立承担一个班级的班主任工作,并带满一届。
第五条 考核要求
(一)新教师培养期考核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年为试用期考核,考核按照人社部门和学校试用期考核方案的要求进行;第二年为培养期考核通过民主评议、测评打分方式进行。
(二)学校成立新教师培养期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指导教师、挂职锻炼单位及业务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小组,通过测评打分,对新教师培养期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占新教师人数的20%,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为培养期不合格。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件。
(四)新教师培养期考核结果,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决定,新教师培养期考核优秀,其指导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该项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薪资待遇
新教师培养期间,按系数2.5标准发放校内系数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