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技师院组人发〔2018〕9号)文件精神,特就2019年度全体教职工岗位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依据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暂行)》
二、申报对象:
2019年度校内岗位变动的教职工。(如:管理教辅岗位与专任教师岗位之间变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提升学历(学位)人员等)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报《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人员岗位核定申请表》、《管理教辅人员(聘用在专技岗位)提升层级申请表》,进行人员岗位申请和审批,并将填报表格材料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09室。
2、组织审核。组织人事处对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统一汇总和初审。
3、会议研究。将全院人员岗位核定初审结果形成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
4、结果公示。
四、执行时间
从2019年1月起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181932。
特此通知。
2、管理教辅人员(聘用在专技岗位)提升层级申请表(2019年度).xlsx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