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第39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为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带动感召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的事迹与精神,学习热爱教育的情怀与坚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岗教职工。
“师德师风标兵”参评对象为专任和兼任教师;“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专任和兼任教师(本学年度教学总课时需达到规定基本工作量);“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现任班主任(需连续任满两学期);“先进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管理及教辅人员(需现任岗位工作满一年);注:同一人不可重复评优。
二、推荐名额
2022/2023学年度全校共推荐表彰“师德师风标兵”4名、“优秀教师”4名、“优秀班主任”3名、“先进教育工作者”9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标兵的评选办法,按照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方案(试行)》执行。
(二)优秀教师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十项准则》;
2.达到基本工作量以上要求,顺利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取得良好的成绩;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和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受到学校处分者或受到相关责任追究者;
2.根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暂行)》认定为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
3.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合格”以下者;
4.伪造学历、资历、荣誉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三)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就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3.班级管理有序,班风正,学风好;
4.上年度所带班级学生流失率在5%以下,学生到课率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1.班级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影响的;
2.班级有学生违法犯罪的,有学生受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3.班级公物完好率较低的(由总务处认定);
4.班级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的。
(四)先进教育工作者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2.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
3.服从学校、部门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团结协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1.违犯学校规章制度,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
2.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事故,给学校造成影响的;
3.一学年事假超过十五天,或病假超过一个月的。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由各教学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推荐人选,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初审,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
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各部门推荐,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
师德师风标兵由各教学系部在考核测评基础上,按照名额推荐,经教务处初审、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评优评先工作的要求执行,对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取消评优资格。
3.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荐名单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4.对本次评选出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五、评选材料及时间
1.为确保表彰工作有序开展,请各部门务必于2023年8月30日前按要求将附件材料(推荐表)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2.附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陈跃老师处。
附件:
附件1: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2023年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优秀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优秀班主任推荐表.doc
附件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5: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