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办发〔2009〕12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滁州市人社局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要求,经个人申请、聘用人员资格条件审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如下:
聘用崔康为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陈思远为助理讲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2023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可向校监察室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50-2187996、0550-2181531。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