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暑期维修三个项目结算审计
2.服务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3.项目预算:工程建安造价约32万元
4.招标内容:详见选取公告“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5.确定方式:现场随机抽取后资格审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费用
结算审计服务酬金:固定包干价3000元,包含税费、交通差旅、人工、资料编制等全部相关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增加额外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2.主要工作内容:
(1)为本项目提供覆盖工程前期筹备、施工过程、竣工结算等结算审计服务;
(2)严格按照国家审计规范、工程计价标准及相关财政、建设政策要求;
(3)核查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调价、进度款支付等造价事项,严控工程造价变动及不合理支出;
(4)项目完工后全面核查竣工结算资料、核对全过程造价数据,精准核算项目最终结算金额,出具规范有效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全程配合招标人答疑核查、资料报送、整改复核,归档全套审计资料,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审计配套工作。
3.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1人(注册专业为土建工程)。
(2)项目组成员: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专业为土建工程);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证书处于有效执业状态。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供应商的信誉以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响应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以上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格式要求签字。
(2)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2份;正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外部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时间,不满足该要求的,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222办公室。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6年9月7日9点00分
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选取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222办公室
八、成交原则
1.评审小组先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并标明排序,再开展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2.经随机抽取的3家供应商,通过实质性评审、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选取公告要求的,确定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3.具体抽取流程:
(1)由评审小组当众检查抽取工具;
(2)按顺序依次进行抽取;
(3)由采购人代表依次抽取3个号码球,第一个抽出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个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个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抽取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4.采购人根据抽取结果确定的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中标人须按规定提供相应发票。
十、履约与违约
1.中标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2.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违者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成果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异议与投诉
1.供应商对选取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选取结果公示期内(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供应商对答复不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纪委部门投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选取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三、凡对本次选取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联 系 人:吕海军
联系电话:13805509850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