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校总发〔2017〕7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与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统一办公用品的领用和使用,控制办公用品的使用经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涉及的办公用品主要是指下列表所示的三类办公用品。
类 别 | 办公用品种类 | |
A 类 | 低值易耗品 | 铅笔、橡皮、圆珠笔、签字笔、笔芯、刀片、胶水、 胶带、大头针、曲别针、皮筋、复写纸、账页、账本、刻录盘、纸杯等 |
B 类 | 限额使用消耗品类 | 复印纸、传真纸、墨盒、色带、硒鼓等 |
C 类 | 非消耗品类 | 剪刀、直尺、文件夹、订书机、计算器、打孔机、装订机、科目章、 日期章、 印台等 |
第二章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规定
第三条 总务处负责各类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和盘点工作。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 (A 类)办公用品由指定的专人根据实际需要采购,以不影响工作、适量储备为原则。限额使用消耗品类 ( B 类 )、非消耗品类 ( C 类)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订购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总务处方可购买和发放。
第五条 A 类办公用品根据工作岗位情况领用,费用由办公室统计在使用部门的经费中,办公费用的使用作为部门领导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 B 类办公用品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使用申请单》,标明领用日期、数量、规格,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复印纸分部门领取、分部门使用,硒鼓、墨盒、色带按复印机和打印机的归属部门分发使用。
第七条 C类办公用品以部门为主,实行限额配发,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落实使用人,使用中如有损坏可以更换或维修,如有损失有使用人赔偿或者列入部门办公经费的开支。
第八条 所有入库的办公用品,保管员都须准确、如实的填写办公用品的台账。
第九条 保管员必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经常清理和打扫,必要时采取防霉、防蛀等保护措施。
第十条 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仓库保管员主持。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一条 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以盘存的台账为基础,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 应立即写报告递交总务处。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办公用品,每月盘点,核对账物,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三条 树立环保、节约成本的意识,采取适当的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办公用品,如复印纸双面复印,硒鼓加粉等。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购买规定
第十四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消耗水平,确定订购数量。
第十五条 总务处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禁止其他部门自主采购,否则产生的费用一律不报销。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办公用品订购单》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后交总务处,以便定制计划统一采购,逾期不报视为无需求,届时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有权拒发。
第十七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依据订购单和仓库库存数量,申请填写《申报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 订购办公用品送到时,应先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认无误后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
第十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及及时配合采购人员做好报账手续。
第四章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第二十条 领用办公用品本着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特殊办公用品的申请必须报分管校长批准。如公章、日期章、部门章、U盘等。
第五章 办公用品的申领、分发领用以及报废处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提交的《物品申领单》,一份用于发放物品和一 份用于台账登记,在《物品申领单》上必须写明名称、数量与单价。
第二十三条 办公用品的核发。
1.接到《办公用品申领单》后,保管员要仔细核对。
2.经核对无误后,保管员把全部申请用品备齐,分发给申请者。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注明用品名称、数量以及报废处理等相关事项。
第六章 办公用品的使用监督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学校各部门的物品的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对学校高价值物品进行规格上的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