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院总发 [2018]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一、晨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院长负总责,校医、各系部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检内容
晨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到校时,按校医要求,由各系部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或班长或安全信息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进行了解。晨检内容如下:
1.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的情况。
2.如有疑似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需立即到校医室就诊,校医应及时诊断病因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4.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5.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
6.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学校在校级干部初步筛查的基础上,由系部、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系部、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在《班主任日志》上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校医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校医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校医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系部、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报学院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
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总务处负责人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要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系部、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系部、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